第二十一章 于梦竹(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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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个月,陈煜一直都在忙着建工厂开分店。

卖了整座墓的古董,弄到了一百多万快大洋,相当于永鑫公司一个月的收入,可谓是一笔巨款,要是放到现代绝对妥妥的亿万富翁。

拿到钱后,他包了一个1000多平米的地皮,建了一座简易工厂,又找到机械厂定制了一批模具。

之后就开始招工,按照约定,从丐帮招来了几十名看着老实的工人。

说句实在话,如果不是迫不得已,他绝对不会招这些乞丐,他也不知道谁给这些乞丐的勇气,不仅懒,而且还特别的嚣张,真的很令人恶心。

为了防止这群家伙闹事,他只好调过来四个永鑫弟子来看场子。

以前他缺人,现在缺心腹。

除了老k、鲨鱼,他谁也信不过,就是齐林,他也不敢完全相信。

那小子虽然本性不坏,但是因为童年悲剧,心里有障碍,这种人如果遭到了连连打击,很可能走向极端化,从剧中就可以看出来,对他好的和得罪他的,到最后没一个有好下场的。

另外,陈煜又开了几家分店,管这片地界的张大头目这段时间也来拜访过他几次,目的就是想入股,陈煜见他还算客气,就把其中一家分店的百分之二十的股份卖给了他,算是交个朋友。

多条朋友多条路,仗义疏财,广交朋友,这就是陆昱晟能在这么短时间内当上永鑫三大亨的主要原因。

“春申门前三千客,小陆城南五尺天。”

用这首诗形容陆昱晟,再正确不过了。

陈煜在卢湾区一共开了八家分店,不仅卖口红,还卖一些保湿美白的面膜,美白几乎是唬人的,保湿确实有点作用,过一段时间他就准备进军香水行业,这个时代国内的香水还都是花露水,气味一般般,他相信,他把他自己调制的香水拿出来卖,可能比口红卖得还要火爆。

“诶,老大,今个发生了一件大新闻您听说了吗?”余二走过来嬉皮笑脸道。

就是因为那次讨债这货没跑,陈煜对他还算是有点信任,西阳街,除了齐林之外,这家伙的权利算是最大的。

“大新闻?谁又死了?”

“……”

余二有点无语,他不知道自己这位老大到底咋回事,一听说新闻就先问谁死了?

“不是不是,这次是霍老板的妾室露夫人要和现在的上海第一名角梦楼春比试唱戏,我听人说叫什么双春会,现在各大报社都在报道这件事,报纸都被买空了。”

闻言,陈煜微微吃惊,在原著中是洪三挑起的这场争斗,现在洪三还在惇信路开赌场,并没有到霍公馆在露怜春身边做小跟班,没想到这件事还是发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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