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百八十五章:不能言说的目的(1 / 2)
我能看见战斗力正文卷六百八十五章:不能言说的目的但这种事,作为云家的领头人又该怎样启齿呢。
上位者总以为,只要将慌乱和迷茫压在心底,表现出一副自信满满的模样就能感染众人。
可云氏族人的心态却异常敏感,或许他们也不知道往哪走才是正确的路,但只要有人愿意在前方带领,他们就会盲目跟随。
只是这次不一样了,云秀不知道虚空漂流是个什么样的场景,但从这群族人的肤色上可以判断。
每一次乍起的虚空风暴都可能将灵界碾碎,所以他们要将最宝贵的界心能量留存。
于是隐界中不会有光,那应该是无数个暗无天日又伸手不见五指的日夜。
他们躲在无光的地缝里,只能用最原始的方式记录时间。
期盼着能够归陆西贺的那天。
有人因为承受不住寂寞疯了,有人因为漫长的黑暗而死去。
但更多的族人撑了下来,完成了灵界漂流的旅程,捱到了龙渊归陆的这天。
可还不等他们呼吸够点苍山新鲜的空气,不等他们干涸的丹田气海被大千世界活泼的元气填满,王巡的攻击就到了。
明明已经归陆,却还要躲在不见天日的隐界里,这种痛苦,就跟把一壶水放在沙漠迷途的旅人面前却不允许饮用那样残忍。
或许在接过云冀递交的责任时云秀还不明白这意味这什么,但看见族人们麻木的眼光深处的迷茫和失落后,她好像知道了。
这些族人需要的,是希望。
因为他们的行为,太像血裔分流的败犬了,而云氏的族人,再也经不起失败。
云秀打起精神,清脆明亮的声音就像一道光,洒在了无名山洞里,吸引了所有族人的目光。
“督天王巡击不夸云家,你们将是云氏复起的见证者,不需要害怕更不用迷茫!”
“凭我们...能行么?”
“能行的!”
云秀态度坚定,加上一点点魅惑之瞳辅助的幻术,成功将无名山东的沮丧气息安抚下来。
但这还远远不够,她知道这群族人最担心的是什么。
或许上位者都有垄断信息的毛病,即便是族人,他们也不想把话说尽。
总觉得下位者既无法理智考量,又不能领会接受,还不如麻木地遵照命令即可。
但云秀从来都认为,真正要提升效率的方法,就该是沟通。
就像做生意,老板不光得知道掌柜们在想什么,还得了解活计们在想什么。
只有当大家的目标完全一致的时候,生意才能做好。
此前根本没有其他管理经验的云秀,只能按照自己对生意的理解,去对待这货族人。
而沟通的第一前提,便是需要真诚与...技巧。
“你们并不是被分流的血裔,龙渊也不是将亡之国。”
云秀认真道:“族长和长老们已经找到快速补充界心能量的方法,打算进行第二次的虚空漂亮。但与上次不一样的是,这次他们将最有机会带领云氏复起的族人交给了我。”
“你们都已经站在蜕凡境的巅峰,大好的时光不该在虚空中蹉跎!你们对云氏的未来,很重要!”
死气沉沉的山洞像是被注入一点生气,那群先前麻木地如同死人的云氏弟子,突然有了动作。
他们面面相觑,转头四顾,经历一番无声且默契的选举后,一个年轻人涩声开口向云秀问道:“我们,该怎么做?”
“相信自己并且,坚持。”
云秀认真地朝众人道:“接下来的时光,会非常的难捱,你们现在该做的,就是好好休息。”
“我有个请求。”
还是那个年轻人,在纠结一番后,开口道:“能不能...能不能让我看到龙渊漂流?”
看着山洞里神色变得稍微坦然些的族人,云秀明白了,刚刚他们的麻木,恐怕不只是对未来的迷茫,还有对自身无能的愧疚和失望。
这是一群最可爱的族人,应该见证每一个复起的重要时刻。
本不爱争斗的云秀心中突然涌起一股斗志,她想带几个年轻人到龙渊里,看看云氏复起的依凭。
……
龙渊灵界中
三位云氏长老在经历最初的迎头痛击后,终于摆正了心态,可终归已经太晚。
在少了云宏操持玄玉封天尺后,云哲和云翔两人缺乏攻击宁不负的手段,即便两件神器在手,也被斩得左支右绌,为了保护重伤的云宏更是处处掣肘。
更要命的是随着几人的动静越来越大,那些寻不到宝藏的呈州代表和王巡精锐,都在往这边靠拢。
而就在这关键时刻,隐界的灵璧被鬼王金盘的猛鬼啃碎,隐界的传送大阵将所有的云氏族人传送到尸毒腐蚀的平原上,密密麻麻望不到边。
那剧烈的喊杀声惊了曹子期一跳,这位曹家弟子没想到,龙渊中竟然还藏有这等规模数量的云氏族人。
连忙激活身上的绯红神甲,又收回金盘,但还没退几步,便有数位云家凶境扑杀上来。
慌乱中的曹子期连忙转动罗盘,金光自盘面冲天而起,洞开一方幽冥之门。
森森鬼气自门中涌出,霎时将灵界上空染成阴云密布的魔域。
头戴尸冠的紫瞳旱魃领着尸兵迎上云家几位强者,喷出一口幽冥毒气。
“全员散开,去支援三位长老,此人交给我来对付。”
身着六壬长生甲的云冀已看出幽冥毒气的凶猛,除了神甲加身而百毒不侵的他无人能挡,所以果断地下令道。
说话的同时,脚下幻出十二品云台,纯白色的莲瓣化作云手,朝紫瞳旱魃扑杀过去。
“嘭、嘭、嘭...”
堪比玄级下品灵技的凶猛云兽在旱魃面前,就像是雾气组成的幻影,轰在紫瞳旱魃身上只有一连串的嘭嘭声,与其说是云兽在攻击,不如说是王尸旱魃悍然撞向这些个云兽,就像是撞散一团团浓雾。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