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零三章 罗曼蒂克(zq冠名)(2 / 2)
冯春生笑着说:这个世界真小,你室友就是我老婆!
“你老婆啊?李公子成为你老婆啦?”李斯曼哈哈一笑:不过你有点老。
我推了冯春生一把,说道:什么就成你老婆了……这还哪跟哪呢!
我对李斯曼说:你继续说呗!
“哎!”李斯曼说她和李公子分道扬镳,她去了闽南,找母亲冯米娟和弟弟李斯文。
在中国,要找人是很难的,毕竟地方太大了嘛。
李斯曼就跟着自己的印象,慢慢去找……没钱就当流浪歌手……皇天不负有心人——在李斯曼已经彻底失望的那天,她在我们市里的码头旁边卖唱,唱给过江的游客听。
她准备攒够三千块钱,就立马回香港去的。
这一天,她唱完了歌,去吃晚饭。
那一天很美,天上下着雪,李斯曼哈着手,到了一家摊位前,找老板要了一碗热腾腾的炒面。
她在炒面里放了一勺辣椒酱,狼吞虎咽着。
老板娘也送过来了一杯冒着热气的豆浆,说:看你唱了好几天歌了,也是累,出门在外不容易,大妈送你一杯豆浆。
李斯曼听了老板娘的话,再看着豆浆,整个人顿时泪流满面:谢谢你,大妈!我妈要是和你一样慈祥就好了……我找我妈好几个月了,找不到啊!
“你妈妈怎么了?”老板娘问李斯曼。
李斯曼摇头,说她从小和母亲分开了,好久没见面了,她就知道她的母亲,叫冯米娟。
这时候,小摊位的老板娘坐直了身体,小声询问李斯曼,说道:你的背后,是不是有一个纹身啊?一个铜钱纹身!
“你怎么知道?”李斯曼问老板娘。
老板娘直接把右手的袖子给卷了起来,她的右手手腕上,有着一个“铜钱”纹身,和李斯曼一模一样。
剩下的事,自然不用多说,李斯曼和老板娘两人心领神会的抱在了一起——哭成了一团。
“踏破铁鞋无觅处……妈,我找到你了。”
“闺女啊,想死妈啦,多少年都不见你啦。”
母女俩的这次相遇,多少有点浪漫精神,用时髦的话说,叫——罗曼蒂克。
一位流浪歌手,一位小吃摊的摊主,相遇在了一起,这一刻,真情流露,在街头相拥而泣,期间,冯米娟还不停的拉着李斯曼的手,对周围那些摊位的摊主说道:看看,我闺女,看看,我闺女。
这都不罗曼蒂克,什么才叫罗曼蒂克?
我听了李斯曼的话,问道:那么,你和你母亲,又是如何反目成仇的呢?
罗曼蒂克如何消亡的?
李斯曼想了想,说起了之后的事。
那天,两人母女相认,好事!
李斯曼也决定,就把发展的重心,定在闽南。
她开了一家小小的音乐工作室——专门给当地的一些小电视台做一些音乐策划,音乐编排的工作,一个月辛亏点,也能赚个七八千块钱。
生活本来不错。
不过,一年半之后,噩耗来了。
在北京读大学的李斯文,打电话给他.妈冯米娟,说他毕业了,要在北京和一个女人结婚,要在北京买房,让冯米娟拿钱出来。
冯米娟当时还不太清楚北京的房价到底多少钱,就询问了李斯文一句:那房子多少钱?
“没多少钱,四五百万吧。”李斯文说。
冯米娟立马说道:这个……这个也太多了吧?
“不给钱我就跳楼。”李斯文还恶狠狠的对冯米娟说:你这么穷,当初就不应该把我给生下来!人家一毕业,立马买跑车,你给我买啥了!买套房子还磨磨唧唧的。
冯米娟阴沉着脸,说要去找李斯文的姐姐,李斯曼借钱。
可李斯曼哪儿来的钱?
李斯曼做个小工作室,才赚那三瓜两枣的,哪儿够得上北京买房的花销——那不开玩笑吗?
冯米娟则直接给李斯曼下了最后通牒,说:你无论怎么着,都给我把钱弄过来……不然,我就不认你了,你也别当有我这个妈!
李斯曼很为难的说道:这个,真没有。
”那你自己想办法。”冯米娟接着又说起了软话,说:女儿,你就帮帮你弟弟吧,你弟弟不像你,你从小就去了香港,跟着你老爹过了不少好日子……你弟弟从小就可怜巴巴的,跟着我一个老太婆,这么多年了,好不容易,碰上了你这么有钱的一个姐姐,你说他想买套房子,总不能不买吧?
冯米娟还说:如果你真的这么铁石心肠,那当妈.的就去给你下跪……跪到你把钱凑出来为止。
ps:第一更到了哈,第二更继续写!今天睡觉之前肯定写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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