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零九章 骨妖(1 / 2)

加入书签

鬼窟层一空旷的平坦洞窟内,有一近百顶帐篷、木棚呈圆形排列的营地,营地内四处皆生有篝火。

木板搭架的简易厂棚内,摆放着一箱箱整齐堆放的灵芥箱,这处营地正是枯骨帮为采矿开辟出的聚点。

营地周边设有法阵禁制,一道半圆赤红色巨型灵罩,将整座营地护在了阵内,此时为矿工队休息时间,所有矿工皆在兽皮帐篷内酣睡。

营地内静悄悄一片,仅有一些担当守卫的监工,在营地四周来回巡视。

刘玉盘坐在一单间帐篷内,帐篷内由三张四品“绝识符”为阵基,布下了一座隔绝灵识探查的“隐息符阵”。

刘玉头顶飘浮着一块弥漫着淡淡灰烟的上品“阴石”,不断从头顶的“阴石”中,吸入一缕缕淡淡灰气,正在修炼“天师真言·道魂心经”。

矿队每日需外出采矿八、九个时辰,只有三、四个时辰的休息,做为矿监的刘玉同样如此。

空闲的这点时间对刘玉来说,根本不够修炼,加上这鬼窟层阴气弥漫,五行灵气却极为稀薄,修炼主功法“金土社道经”的效果极差。

因此这两个月来紫府空间的扩张几乎停滞,刘玉只能维持着基本的补气修行,吸纳储物袋内的灵石,来补充紫府中每日消耗的法力。

但却每日坚持修炼“天师真言·道魂心经”,因为在这阴气浓郁之地,“道魂真气”的凝炼相对顺畅不少。

卯时,矿工们纷纷从十人间的方帐篷钻出,向着营地内最大的一木棚走去,木棚摆着几条长长的方形木桌。

木桌两旁摆有长凳,皆可坐人,这是营地膳堂,矿工们在灶台前排队领取食物。

“给!”伙夫从锅中勺出一大勺白色液体,倒在矿工的大碗中,是深受北地人喜好的一种奶液,接着又递给了两块烤饼,这种烤饼似云州的粗粮疙瘩,只不过更松软,新出炉还透着一种芳香,口味不错。

矿工们每日只食两餐,出工时与收工时,收工时的食物乃是烤肉与劣质灵酒。

刘玉等监工外出时,则可携带一餐,一块烤饼、一块烤肉,一小壶劣质灵酒,这种酸涩的劣质灵酒,刘玉从来不喝,都赏给了手下的矿工们。

“老黑牛,今日去哪?”用过餐后,老牛分矿队所有成员集结,队头“鬼牙”随口对矿头老牛问道。

“大人,咱们还去昨日那片矿区,应还藏有一些矿货。”矿头老牛忙恭敬回道。

“那走吧!”鬼牙点了点头,便领头带着老牛分矿队出了营地,向着昨日采矿之地的方向进发。

此时,枯骨帮其它矿队,也都从营地向着不同方向出发,枯骨帮现有十五支分矿队,这些矿将以营地为中心,在十里之内的区域内作业开采,不敢离的太远。

一来,矿队若遇危险,营地接到求救信息,可及时派人手前来救援。

二来,离的太远,来回搬运矿货也麻烦。等这十里矿区开采干净,营地便会迁移它处,接着继续采矿。

“黑雀你守在这,玄空你随我来!”矿队来到昨天采矿的矿道区域,“鬼牙”带上拳刃,向着前方漆黑一片的空旷洞道走去,刘玉招出金邨剑,顶起法罩,也跟了上去。

昨日矿队离开后,遗留下的活人气息,定会吸引来鬼物,采矿之前,需动手清理一遍。

无需开启“通灵眼”,刘玉单凭灵识,便能察觉出这片洞道纵横交错的小片矿区内,鬼气弥漫,看似空无一物的矿道半空,实则漂浮着大量阴魂。

“碰、碰!”鬼牙手上带着的拳套,寒光一闪,从每只拳套中各弹伸出两柄短刃,就如兽爪一般,激发护身罡气后,便如一道急风冲出,拳刃挥舞,矿道顿时爆出一股股黑烟,皆是被拳刃打爆的阴魂。

“沙、沙!”就如捅了马蜂窝一般,从洞道地面,或堆积一旁的矿渣中,一具具溃烂的腐尸爬出。

其中还有不少身长青毛的僵尸,人形兽形皆有,刘玉身前一人形僵尸,从藏身的土洞中才爬出上半身,便被一道剑气,拦腰斩成了两半。

这些阴魂、丧尸数量虽多,但对上的是两名筑基期,便皆为蝼蚁,刘玉与“鬼牙”,两人好似砍瓜切菜般,一路清理着这小片矿区内的鬼物。

眼看就要清理干净时,随着一声沉闷的兽吼,一头白骨嶙峋,鬼气森森的兽形骨妖,从一角落冲了出来。

骨妖,是体生“鬼火”,躯体为骸骨这一类鬼物的统称,人形、兽形皆有,这类鬼物与阴魂、丧尸类鬼物的形成大不相同。

阴魂、丧尸类鬼物皆为死前,留有残魂,受阴气刺激,这才慢慢吸纳阴气,形成的后天鬼物。

而骨妖形成的条件则更为苛刻,是由活物死后遗留的骸骨,于阴气浓郁之地,受大量“初阴蚀气”侵蚀,滋养,经年累月,慢慢凝聚出一缕“鬼火”,而活了过来,可算做一种半后天鬼物。

因为这缕诞于初阴蚀气之中的“鬼火”,可视为一种类似生魂的特殊灵体,也称之为“魂火”。

起初这缕“魂火”如烟稀薄,但随着不断自主吸纳“初阴蚀气”,骨妖体内的“魂火”,便越来越凝实,最终与生灵泥丸宫内的“生魂”无异。

虽说骨妖体内“魂火”乃天地凝聚,与其死后早已消散的生魂无半点关系,但庇护“魂火”的一身残破骸骨,还是死前遗留之物,所以才被归为半后天鬼物。

正因骨妖难于形成,所以相对来说,并不常见,也只有在这地底鬼窟层,才偶尔会遇上这种鬼物。

骨妖一旦觉醒,战力皆不会低,且这种鬼物有一特殊喜好,好收集各种妖兽骸骨,通过阴气慢慢熔炼入自身的妖骨,成为自身的一部分。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