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三章 银簪(1 / 2)
从杜仪口中,周昂很快就闹清楚了事情原委。
一对小夫妻于今天上午,住进了这座客栈,没人在意他们,安民坊每天人来人往,人口流动性极大,店里的小二交待说,他们是午饭前不久到的,只交了一晚上的房钱,他还听见他们讨论说,明日一早就要坐船离开。
结果到了下午时分,有客人从外面回来,一时走错了门,他们的门又不曾落上门插,于是随手就被推开了,然后客人吓得大喊,店里这才知道出事了。
首先是安民坊的坊卒过来封锁了现场,把所有知道此事的客栈内人员都给控制住,随后县衙入场,进行更大规模的封锁,再然后,高靖高安平就带着县祝衙门的人到了——但说来好笑,隔了没多大会儿,郡祝衙门的人居然也来了。
情杀?仇杀?抢劫?
可问题来了,大家已经验过,那死掉的狐狸耳后有白毛,说明她已经是一只九品的妖狐,一般的普通人,就算是抢劫的恶汉,谁能杀死她?
一只狐妖当场身死,就意味着这件事已经脱离了普通刑事案件的范畴。它已经是一桩涉及修行者和妖怪的神秘事件。
翎州县祝高靖高安平说,此事我们会彻查!
但郡祝衙门派来的人,职级一点都不比高县祝低,那是一位司社,他坚持说事涉重大,怕县祝衙门那边无力查办,郡祝衙门要求直接接管此案。
说到这里的时候,杜仪眨了眨眼睛,面露无奈。
周昂当即便明白了他的意思:就算是这件案子后续没有丝毫进展,眼前头就现实地摆着一具狐妖的尸首了呀!
所以,某种程度上来说,案子到底是怎么回事还没搞清楚,郡县两级已经又开始争上了——问题就在于,郡里是上级,他们说要接管某个案子,县里哪怕是高靖高安平,也几乎毫无抵抗之力。
如果是中途被接管,那前期的功劳和斩获,是谁的算谁的,倒也不怕,但这个案子是不需要侦办就直接有一份功劳可以入手的,对方只要一接办,这份功劳县里是不可能捞到的。
于是就争执不下。
刚刚才在衙门里接受了方骏的一番“科普”,周昂当然明白,别管你县大县小,也别管你的侦破能力是强是弱,在抓捕和击杀妖怪这一块儿上,大家其实都只能是被动的,只能等妖怪们自己做事不慎自投罗网。
主动的去寻觅和搜捕,很多时候都会像翎州县祝衙门当初搜捕另外一只狐妖那样,辛苦半月,各种排查,却毫无所得,最后还是靠着从一个皮货铺子的老板那里,搞到了狐妖的尸首。
那可想而知,整个五月份还一无所获的翎州县祝衙门,目前是很需要这只狐妖尸首的,就算对方是郡里,只要不是郡祝亲自来个泰山压顶,高靖都要豁出去跟对方争一争。
因为这代表着县祝衙门的核心利益——功劳与考核。
然而这一切,周昂其实都不感兴趣。
在角落里听杜仪把事情前后经过讲了一遍,他很快就回去,眼睛还是直勾勾地盯着那只死去多时的狐狸。
太阳已近落山,但屋子里早早的就已经点起了大蜡烛,还是很明亮的。
周昂最终还是选择走进去。
屋子里有县祝衙门一方的人,以高靖为首,也有郡祝衙门一方的人,以一位气质威严的中年人为首——目前气氛是僵住的,有点尴尬。
但周昂不管他们,他直奔狐妖的尸体而去。
兴许是看到外头的人都没有拦他,此刻房间内的人就算不认识的,也没有要拦住周昂的意思——现在屋子里争论的焦点,早就已经不是案件本身了。
一旦发生特殊事件,以案件发生地的直管衙门负责,这是绝对站得住脚的。县祝衙门这边,说的是国法。
一旦郡里认为该案件影响太大,或县级的县祝衙门侦办不力,或涉及到的层次太高,已经是县级衙门力有不逮,则随时可以接管案件。
这也是国法。
所以争论是不可能有一个让双方都心服口服的结果的,只能比官大官小。
所以,一个郡里一个县里,级别平行的司社和县祝,是争不出来结果的,但偏偏大家又都不舍得让出去这只狐狸的尸首,而且也不好因为这个打起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