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初次见面(1 / 2)
送走了杨怀安以后,沈之俏又安然的渡过了一日,方才打包了两盒泡菜回沪市。
沈之翰作为家庭成员的主要代表,负责将她安安全全地送到车站。
两人坐得是那种电动三轮车,两个人并着一个书包和两盒泡菜将狭小的空间挤得满满当当的。
沈之翰坐在沈之俏的对面儿,搂着书包,咽了口口水。
分明是只差两分钟的双胞胎,,两兄妹除了眉目间略有相似之外,其他地方可谓是大不相同,沈之翰木讷腼腆,高挺的鼻梁上夹着一幅黑框眼镜,一双又黑又大的眼睛被遮挡的严严实实,常年不晒太阳,以至于他的皮肤比沈之俏还白皙,稍微一激动就容易脸红。
而沈之俏则爽快活泼,反倒活得像个爷们儿,两人同校多年,沈之俏就像大哥一般保护着她这位呆呆的哥哥。沈之翰人生最大的乐趣就是读书,而沈之俏则是吃喝玩乐。虽然她沈之俏读书也不差,但她却烦透了磨人的考试,所以读博的事儿就交给沈之翰去弄吧,家里有一个博士就够了。
沈之俏望着车窗外头,目光掠过一棵接一棵的柳树,虽已经习惯了沪市的生活,但每回离开这里还是会依依不舍,大抵是忧伤的情绪浮上了脸颊,沈之翰温和地叫了她一声“妹妹”。
沈之俏回头,沈之翰从书包里掏了一个小白兔的钥匙扣给她,一脸认真:“这是我上周去图书馆里见到的,送给你。”
沈之俏接过,那是个画着笑脸的小兔子,曾几何时她最喜欢的就是与小白兔相关的各类东西,心中微动,笑道:“难为你还记得,谢谢你了。”
沈之翰憨笑着回了句:“不客气。”
沈之俏交代他:“你在家里好好读书,也要把你和妈的身体都照顾好。别整天埋头苦读,偶尔还是得抬眼看看世界其他的地方。”
沈之翰重重点头。
两人沉默了一阵儿,车子到站,从车上下来,沈之翰将泡菜递给沈之俏:“妹妹,其实老余是个狠人不错的人,你如今也不小了,也应该考虑有个人陪伴了。”
今天的沈之翰果然充当起了长辈的角色。
沈之俏无奈地一笑,抬手想要替他整理一下乱糟糟的衣领,却不料沈之翰下意识地缩了脖子,一幅怕被打的样子。
沈之俏脸上的笑容变得更加无奈,故意一把揪住他的衣领,将他吓了一哆嗦之后,又松了手,只慢慢地替他整理起来,柔声道:“我又不是恶霸,你怕那么凶干嘛?还不是因为那会儿你净被人欺负,我瞧不下去,不得不嚣张一些,我不能让咱们两兄妹都被人欺负了去啊。”
沈之翰不得不出言提醒她:“你朝我要零花钱的时候还是很凶残的。”
沈之俏满意地拍了拍他的肩头:“行了,那都是做给外人看的。”想了想又补充道:“你也老大不小了,班里就每个合适的?”
七大姑八大姨的提问方式,她还是会的。
沈之翰的脸‘噌’地就红了,低着头不看她。
沈之俏好笑:“有喜欢的人就去追,男子汉大丈夫脸红个什么劲儿啊。”
沈之翰仿若被醍醐灌顶,再抬眼时,眸中带光,响响亮亮的‘嗯’了一声。
沈之俏欣慰地点点头,跟他告别。
沈之俏尚在路上,杨怀安便给她打了电话来,大意是问她会弄糖醋排骨不,沈之俏疑惑,弄倒是会弄,就是隔空指挥比较麻烦,且她下了车就要赶去见相亲对象,时间紧凑得很,生怕说了会弄,他下一句就是你过来替我弄弄饭,于是好意提醒他:“杨总,不是还有外卖可点吗?”
再者您干嘛非要跟您那双修长白净的手过不去。
杨怀安默然,半响挤出一句:“姑妈去打麻将了,我现在和一乐在一起,一乐想吃糖醋排骨。”
沈之俏了然,余光瞄到路边飞驰而过的柏树,灵光一闪,推荐道:“我现在还在回来的路上,大约是赶不及了,但有个厨艺极佳的人推荐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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