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八章:柳腰春风过,白鸟随香走(求推荐求收藏)(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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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我只是震惊于小姐的威风,这天底下怎么有这么好看的女英雄,在下佩服!这威风可不亚于当年孟一顾女将军惊魂崖上赤甲擂金鼓。我情不自禁就被大小姐的威风所折服,要不是胸中无点墨,真想为大小姐赋诗词一首!”

梁晨昧着良心称赞道,摆出一副当年脑残粉的架势,那双眼睛直直看向边飒脚底。

老子夸死你,不把你个小丫头片子夸得找不着北,我跟你姓!

梁晨算是看出来了,这边飒也是个吃软不吃硬的货,就像马一样,要是你拧着她来,冷不丁就给你一蹄子;可若顺着来,顺着鬃毛好好捋一捋,就没什么脾气了。

再说了,看一个和颜悦色的美人总比看着一个动不动下狠手的母夜叉强!

边飒被梁晨一番彩虹屁夸得直上天,对梁晨的语气也缓和了不少,虽然不是温柔可人,但至少像个女孩了,语气轻柔地说道。

“我可比不得孟将军,你叫什么名字,这么看着我脚做什么?”

边飒见梁晨的眼神,心里却丝毫不恼,虽然这么看着女子的脚可是无理至极的表现。

梁晨微微一笑,大步走上前。在边飒不解的眼神中,直接就蹲了下来,一双手就朝着边飒那双绣花鞋摸了过去。

边飒如触电般后退了一步,面上有几分愠色。这人怎么蹬鼻子上脸,这盯着看本姑娘就不说什么了,这怎么还上手了。

“你干什么?信不信本小姐剁了你的猪蹄?”

边飒骂道,身后一群公子哥也骂开了,纷纷拔出刀剑怒视梁晨,只要美人一声令下,必将这厮砍成肉酱。

却是见那人双手直接就抚上了原先自己脚下的地砖,众人齐齐一愣。

梁晨一副花痴相,摸了摸那地砖,赞道:“柳腰春风过,百鸟随香走!姑娘这留步的地砖也是清香扑鼻啊。在下陈思,若不是苦于囊中羞涩,真恨不得豪掷千金买下这块地砖。”

梁晨绞尽脑汁,做足了舔狗的模样,这话说得自己都想吐。看着边飒那副飘飘然的模样,梁晨又不禁有几分自得。

小样,老子还整不了你了。

但这话有几分的确是真,这空气中倒真留着一股扑鼻清香,从梁晨的鼻腔直窜进大脑。不是那种喷多了香水,叫人直生厌恶的香味;倒像是一股子花果清香,闻着的确挺舒服的。

在淞国,什么最好使?

金银只能让人家当面对你毕恭毕敬。

权力只能折服人家的身子,对你卑躬屈膝。可心底里怎么编排这人,纵使背地里狗官狗官的骂着,你也不知道。

以文为尊,只有文才能直指人心,叫人信服。看这“文”字,不就是一人高举双手举着一沉重书卷吗?人即文心。

梁晨这说话的没什么感觉,但这酒楼内却是落针可闻,无数双眼睛看向那门口蹲伏在地的梁晨。有些先前未听清梁晨说的什么,一脸焦急地向身边人问着。

“什么什么?那小子刚刚说什么了?”

待人重复了那句“柳腰春风过,白鸟随香走”时,在心底细细一嚼,同样是一脸震惊地看向梁晨,目光里带着几分钦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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