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二章 就是因为,我还不够强(1 / 2)
公牛和湖人打得相当焦灼。
最后16.9秒,罗尔·邓从科比手中断球,扔给罗斯。
后者标志性的贴地变向,一路加速,弯道超车,杀入篮下,拉杆抛投!
88:87
准绝杀,留给湖人4.8秒。
黑曼巴怒了,一顿操作猛如虎,上来就是一打九,0.1秒出手,被罗尔·邓血帽……
公牛赢了!
德里克·罗斯是人逢喜事精神爽,赚了钱,青史留名,还能赢球,生活不就是这样?
NBA有很多条款都是用巨星冠名的,比如:
“拉里·伯德条款”。
这是好的,它标志着忠于球队的潜力球员的努力方向。
再比如:
“阿里纳斯条款”。
这是不好的,是为了保护母队,以便能够留住那些好不容易培养起来的二五仔……
显然,“罗斯条款”是好的。
它可以看做“拉里·伯德条款”的升级版,专属于菜鸟合同中崛起的天才巨星,后来者但凡能够触发这一条款,将是何等的荣耀!
三天前,触发了自己条款的罗斯跟公牛提前续约,合同金额是5年9400万美金,起薪1600万。
合同总额比停摆前续约要多1100万!
罗斯谦逊的说:
“我不爱钱,我是为了胜利……”
一股子浓浓的,令人酸楚而无可奈何的,凡尔赛派阿里马流的气息扑面而来!
其实,他并不是第一个“罗斯条款”的受益人。
第一个享受到“罗斯条款”的是杜兰特,作为2007年的榜眼秀,在四年新秀合同期间,他分别于2010年和2011年两次入选最佳阵容一阵。
这正符合“罗斯条款”的约定,所以条款发布之后,杜兰特和罗斯一样,第一时间满足条件。
当然,这个条款不叫“凯文·杜兰特条款”,而是叫“德里克·罗斯条款”是有原因的,他们之间暂时有一道巨大的鸿沟——
常规赛MVP!
按照“罗斯条款”的规定:
要么两次入选全明星首发,要么两次入选最佳阵容(无论是第几阵容),要么得到常规赛MVP!
全明星首发有10个名额,最佳阵容三个阵容一共15个名额,常规赛MVP有且只有一个。
显然,入选最佳阵容是底线,MVP是天花板!
眼下,罗斯才是最好的那个男人!
与罗斯不同的是,阿杜已经提前续约。
罗斯要到明年才能拿到他的1600万起薪,但阿杜这个赛季,就可以享受到加薪的快感,他也许可以网购一杯斯嘉丽的洗澡水尝尝……
不过,要享受到“罗斯条款”,阿杜就得重签合同。
他比罗斯更早一年进入NBA,新秀合同也更早一年结束。
作为2007届最耀眼的新星,早在 2010年7月,雷霆就迫不及待的跟他提前续约了。
当时雷霆给出的是5年8600万的顶薪,但是直到这个赛季他的新合同才正式生效,恰好“罗斯条款”应运而生,阿杜就这样神奇的加薪了!
雷霆不干了!
一万只草泥马在雷霆老板头顶奔腾而过,因为“罗斯条款”,他不仅在未来五年要多给杜兰特1250万,还要给联盟支付因此而产生的奢侈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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