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七十九章 畏服归心(1 / 2)
戈壁旷野中,金色蜂云所到之处万灵寂灭。
金云中央有一处空旷,周围并没有其他巨蜂靠近,那是蜂王的位置,孟天河倒坐在蜂王背上,仰头斜倚着蜂王的巨大头颅,姿势惬意舒适,望着天空的双眸也在这种惬意之中不知不觉得渐渐闭合了起来。
而就在他的左边,距离他最近的一只巨蜂的后背上,一个身披黑袍的身影却在此刻缓缓的睁开了眼睛。
经过一天一夜的融合,此时的迟荣已经将那名圣魔宗弟子的魂魄彻底融合了,可以说,现在的他一共拥有了两个人的记忆,他的和被他夺舍的程安的记忆。
回想起夺舍的过程,迟荣依旧心有余悸,他知道,如果单凭他的魂力的话,是绝对没有可能将程安的魂魄吞噬炼化的,相反的,甚至很可能会被对方吞噬掉。
所谓的夺舍,其实就是魂魄之间的厮杀吞噬,而如果没有特殊的手段的话,结果往往就是魂力强者吞噬魂力弱者。
而他的魂力比起程安来说,弱的可不是一点半点,对方的修为早已经进入了筑基后期,魂力至少要比他三成。
而别说是强上了三成,即便是强了那么一成,都足以将他的魂魄吞噬掉,更别说是要夺舍了。
想及此他的目光不禁瞥向了远处似睡非睡中的孟天河,心中的忌惮之意更盛了几分。
他可是还依稀记得,当自己在程安那强大的神魂面前涩涩发抖时,正是这个少年放出了一道金光,将正要扑咬自己的程安的神魂定在了原地。
他不知道那道金光是什么,可他能够确定,放出这道可怕金光的可定是孟天河,他的新主人。
想到“主人”这个字眼,迟荣的脸上不禁露出一丝苦笑,原本也是天赋异禀,被誉为一宗天才的他,此时竟然成为了别人的仆人。
不过,他此时也只是有些唏嘘,却并没有多少抵触心里了。
此时在他的心里,似乎已经有了一丝明悟,什么是天才,那只是一种可笑的说法,是一个束缚的光环,一个压在人心头的枷锁,这个世界上,从来只是强者为尊,天才之名在强者面前简直就是一个笑话。
更可况,与面前的这个少年想必,他也根本就算不上是个天才,一个能够轻易制服杀人蜂群,击败杀人蜂王,并将其收服的还不到二十岁的少年,不论他究竟是什么修为,在他的面前,自己就是个渣。
直到此时,迟荣也没有看得出孟天河的真实修为,可就凭他能够轻易的制服程安,并且打出金光助自己成功夺舍这一点,他的修为绝对不会是表面上看上去的只有筑基初期而已,甚至在迟荣的心中,都有个十分疯狂的想法,那就是他觉得对方的修为至少也不低于金丹中期。
不到二十岁的年纪,修为却至少是金丹中期,迟荣为自己的这个荒唐的想法感到无语,他也无法接受这个现实,然而,就在冥冥中,他却莫名的就笃定,自己的这个猜测绝对是真的。
然而,这太恐怖了,太不可思议了,以至于他都不敢再去思考下去,只能暂时的将自己催眠。
不过,他还是认可了自己这个仆人的身份,无论是对方在自己的神魂上种下了禁制,还是自己已经发下了魂誓,自己都无从选择。
而且,不管怎么说,对方也算是救了自己一条命,不过对方有些什么企图,自己的这一条命都不再是属于自己一个人的了。
低头看了看手腕上的那只湛蓝色的手环,迟荣的眼中顿时焕发出了一丝希望,伸手轻轻抚过那散发着迷人色彩的表面,入手的却是一片细腻的丝滑,如同婴儿的皮肤,更有一种清凉,让人精神也为之愉悦。
迟荣久久的抚摸着自己的手腕,情难自矜。
这中叫做鲲晶镯的宝物,以他的见识,倒是听闻过一些传说,而就是这种只有在传说之中才能够看见的宝物,此刻却就戴在自己的手腕上。
然而,更让他心中悸动难平的,却是这枚鲲晶镯中存放的另外一件东西,如果这枚鲲晶镯是件罕见的宝物的话,而那件东西,简直就是……就是宝物中的宝物了,即便是他再怎么会做梦,也不敢想象自己竟然能够拥有一件这样的东西,那简直就是专门为他所准备的,作为合适的宝贝,有了它,自己以后还怕什么……
也许就单是为了这个东西,此刻的迟荣已经真正的认可了自己的这个主人,孟天河。渐渐的,迟荣的眼神开始变得迷离了起来……
“喂,看够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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