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不要(1 / 2)
歌声激昂,无比的洒脱奔放,唱到苍凉豪迈处,如域外梵音,激起听者浑身热血澎湃。
没有乐器伴奏,唯有一根竹筷,一个瓷碗,但配合歌声,却仿佛有千军万马、百人和音。
歌声婉转,声色跌宕,时而气盖云天,时而峰回路转,瓷碗如响鼓重锤,激荡在室内却犹如敲出了江湖血路。
所有的人都呆了,看着引吭高歌的聂尘,明明是个少年青葱,却无端端的唱出了暮年沧桑,俊秀少年傲然长身,最后用极尽大气的笑声,在仰天长笑中结束了这一段表演。
唱完了,聂尘自己都觉得出了一身白毛汗。
每次唱这歌,就觉得浑身毛孔都在吐气,那种江湖夜雨、快意恩仇的爽感能从脚底板一直窜到脑门心。
他停下来,长吁了一口气。
然后端起一杯茶水,喝了口水作沉浸状。
翁掌柜看着他,目光诧异,觉得这个少年总能给人惊喜。
郑氏兄弟看着他,眼神崇拜,觉得聂兄天赋异禀。
山西客商看着他,深感香山之地卧虎藏龙。
纪松和秦政看着他,嘴巴张成O形,科举出身的两个读书人万万想不到,一个普通伙计竟然可以临场作出这种彪悍的词作来,还当即谱曲,亲自高唱,并且唱得不错,换做自己,大概很难写出这种超脱的词作。
陈子轩看着他,震惊错愕,连折扇都忘了摇了,从聂尘第一句唱出来的时候,他就像一尊入定了的僧佛,处于难以置信的状态无法自拔。
秦淮河花魁马湘兰看着他,美目盼兮,俏容惊色,本以为是个蜡头土枪,不料却是惊艳楚才,她通音律,懂曲调,更能写诗作词,比在场的所有人更能知晓这首歌曲的难得之处。
“苍天笑,纷纷世上潮,谁胜谁负出天知晓……”
马湘兰默念了几遍,只觉大气磅礴、震耳发聩。她聪慧无比,只听一遍,就记下了所有歌词调门,不禁问道:“这首词牌,未曾听闻过,不知这位……公子可否赐教此词何名?”
“是啊,这首词生僻陌生,从未听说,究竟是什么词牌?”
纪松和秦政如梦方醒,纷纷追问。
聂尘凝视手中茶杯,缓声答道:“此牌无名,是我心潮所至而得之,若是非要给这词赋予一个名字,我愿意叫它笑傲江湖!”
“笑傲江湖?”
马湘兰眨了眨眼,沉吟着念了一遍。
纪松等人更觉得陌生了,继而恍然:“是他自创,怪不得没听过这种平仄韵脚。”
“江湖侠客,也有庙堂胸怀。”聂尘低沉的说道,音若窗外呼啸的风:“侠之大者,为国为民;侠之小者,为友为邻。我辈虽处草莽,却也深知大丈夫当心忧天下,进则为江山社稷,退则为一方福祉,所以刚才听陈公子一首即兴诗作,心中勾起万丈豪情,不禁随口唱了出来,都是心中所想,无妨他人。”
“写得好啊!”秦政击掌大叫:“这意境深远,曲调优美,令人印象深刻,还有这句:侠之大者,为国为民。实在引人深思,是不是?纪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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