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1章:北美天王(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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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祯十八年春季,张献忠带着东拼西凑得来的两万人马及三万多家眷,奉旨出征东胜神州,又称北美洲。

郑氏船队从天津出发,沿去往北地藩国的航线一路北上,经堪察加半岛南部去往阿拉斯加。

具体走阿留申群岛航线还是白令海峡航线,由郑芝莞自行决定,大致抵达阿拉斯加湾就可以卸货了。

预计在六月份抵达目的地,张献忠所部有大概两个月的时间南下,一切顺利的话,应该可以走到加拿大西部的海岸山脉一带。

在离京之前,经某新皇特许,张献忠等人在各大景点及城门楼子前合影留念,因为有生之年都不大可能返回本土。

临近登船,张献忠跪地向京城方向磕了三个头,他这辈子没服过谁,但这年纪不大的小皇帝算是个有本事的人物。

船队不但装载了士兵与家眷,还携带了大量的武器装备及各种生活用品,省些用的话可以支撑差不多三年之久。

某新皇甚至力排众议,将十艘飞艇也送给了张献忠,还帮助其培训了一批飞行员。

有了这东西,在地广人稀的加拿大,张献忠所部人马行动起来就方便多了。

船队还带了五十辆坦克、一百门佛郎机、五百门迫击炮,及相应的配套弹药。

张献忠所部装备燧发枪五千支、手榴弹二十万颗、箭矢二十万支、长矛三千支、刀盾五千套、板甲五千副。

除了各种书籍与文具,某新皇还赠送了五十瓶真灵、五万盒舒爽、草药五千斤,过冬衣物每人一套,帐篷五千顶。

余下,就全靠张献忠及麾下人马自力更生了。

到了那边无所顾忌,再混不出来,就只能怪自己是个废柴了。

李定国得到某新皇的允许,在天津送别他的屠夫义父。

这位被迫留在本土的义子也很想随义父远征东胜神州,但不能出尔反尔,也只能对义父磕头谢恩了。

张献忠深感欣慰,不忘勉励二子几句,少了个儿子,心里虽颇感失落,可能此子被皇帝看中,也算是其修来的福气了。

大军在西历三月一日登船,抵达阿拉斯加湾西岸的时候已经是五月三十日了,航行了整整九十天。

尽管已近夏季,可在极北之地,众人初来乍到,根本感觉不到本土同季的那种气温。

郑芝莞在船队卸货之后便立刻返航了,因为路途太过遥远,船队回到本土已经入秋了。

张献忠还不忘示好这位上家,往后只要能从本土运来物资,不论这边有甚子特产,郑芝莞都可以低价购入。

旋即命令大军在岸边驻扎三天,修整之后,利用气候较佳的时期,立刻向南挺进。

在夏季结束之前还走不出北极圈的话,等天气迅速转凉之后,便要冻死不少人了。

队伍里也有学会使用六分仪之人,可以实现简单的定位。

遭遇不利地形是,可让飞艇升空侦察,以纠正进兵路线。

最近去往南方的路线就是沿着海岸线前进,张献忠较为中意的目标是温哥华。

但由于所部缺少马匹,还有不少家眷,导致大军南进速度很慢,估计今年也就能走到王子港。

根据皇帝送给自己的册子所述,有个叫洛山鸡的地方特别好,那里四季如夏,庄稼一年三熟,可谓人间仙境。

不过位于西班牙控制范围之内,夺取那里势必要与西夷大打出手一番,张献忠只能将此地作为远期目标。

大军走了近三个月,于八月二十五日抵达了大概是王子港一带。

鉴于气温正在迅速降低,考虑到所部情况,张献忠便决定在此地安营扎寨,一切等到明年开春再说。

若是不打算夺取洛山鸡的话,张献忠觉得留在加拿大境内也挺好的,往后将此地改名叫“张拿大”!

在南下的过程中,大军捕杀了不下五百头熊、上千只狼、上万只鹿,长度在一尺以上的鲑鱼超过五十万条。

一路上出了少数长得跟明人近似的土著之外,跟没没遇到过一个西夷,看来方圆数千里确系如皇帝所言,是片无主之地。

往坏了说,这地方就算土匪都得失业,因为无人可抢,那些土著比土匪还穷。

往好了说,今后封赏倒是不愁地盘了,在地图上随便一指,就可以赏赐方圆上百里了。

这地方还有个好处,那就是参天大树比人还多,两人合围都抱不过来的树比比皆是。

像上百年树龄的大树,在本土恐怕只能给王公用来修府宅,这里百姓盖木屋都可以享用。

张献忠到了东胜神州,再也不是某新皇的监下囚了,摇身一变又成了“八大王”。

不过嫌之前的绰号太晦气,便改了名字,给“大王”舔了一笔,遂叫“天王”!

因为有了飞艇,在这边可以横着走,想来作为天王也并不过分。

往后登基称帝,成了皇帝,那就是天皇了!

张献忠在路上甚至连国号都想好了——大东帝国!

现在,大东帝国的子珉们正在欢天喜地的砍树,因为总算可以有个安稳的落脚点了。

郑芝莞留下的二十艘大船和五十艘小船正在沿海一带捕鱼,加上岸上的狩猎,基本可以让子珉们填饱肚子。

根据皇帝与地图上判断,这里的气候基本与堪察加半岛相类似。

不过那边有活火山给土地升温,靠近海边的王子港势必会更冷一些。

张献忠特意找了一块以一片树林隔开海岸的地方来扎营,好能避开从海上袭来的冷风。

木屋必须在一周之内建好,因为八月份,这里就开始飘雪了。

再拖延下去的话,恐怕在野外生火,晚上也会冻死人。

这倒是逐渐坚定了张献忠继续往南的决心,因为越往南就越温暖。

目标就是温哥华,那一带的标志很明显,一个河口对着西边一个大岛。

到那里作为最终的落脚点,也便于利用大岛避开冷风侵袭。

等到了温哥华再决定是否继续南下,但就眼下这种情况,一直留在王子港是肯定不行了。

按照眼下的行军速度,走到洛山鸡估计得大后年!

考虑到要与西夷打一仗才行,张献忠又不愿意轻易折损人马,便不打算走那么远去抢地盘了。

担心郑芝莞找不着自己,张献忠一路上还不忘叮嘱手下,要多做较为醒目的记号。

譬如在海边的石头上刻字,再用木头在沿岸搭建巨型标志等等,总之能让船队易于察觉。

郑芝莞知道所部人马肯定不会留在阿拉斯加挨冻,就是去南部某个地方落脚。

不过再来也是明年春末夏初的事情了,这会儿都得自力更生才行。

来到这里的家眷都有一种被朝廷流放的感觉,可能经常吃到肉,便算是最欣慰的补偿了。

张天王做不到爱珉如子,但也不会坐视百姓被饿死、冻死,甚至被当地的土著给杀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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