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弃剑(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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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黄叶也是个武痴。

武痴的意思,就是一旦想到了比武,看到了比武,或者有机会看到比武,就会比平时做任何事情都要热诚一些。

他此番得了唐凤华下令,一点儿也不在意自己堂堂庄主之子,被使唤得像是个小厮一般,而是飞快地点点头,脸上满是好奇而期待地离开了。

常飞张张嘴想要止住这小子,却又看了看旁边的唐凤华,终究只能哀叹一声,希望宁宣聪明一些,不露破绽。

宁宣低眉垂眸,眼观鼻鼻观心,看似在静默,实则却在当场学剑。

他的耳边传来一句句的指导,同时也在心头悄然演化出两个小人,对应谢易口中所讲述的所有招式的变化、劲力的吞吐、心意的糅合。

这是王冬枝教给他的速学法,王冬枝曾经告诉宁宣,这个世界上的大部分招式,都能够分为式法、劲法和意法三者,从这方面解析一门武功,最是有效迅捷。

而这三者层层递进,一门武功是不是够深奥、够精妙,就看能不能兼备三者,各有比重。

任何一门武功,都好像比是一、一幅画、一首曲子,其中的起承转合都要合乎道理、有迹可循。

比如虚空刀,这就是一门十分高明的武学,是由干戈洞传下给宁家、宁家再传下给王冬枝的刀法。

此刀如其名,重意境,有“清静无虚空”五字境界。其次是式法,在清字境界就有一百零八式,繁复奥妙、精巧细致。唯独在劲力上的雕琢平平无奇,算是一大败笔。

只因这门武功,本就是一位军中的刀法高手所创,他早年是杀人无算、以一敌万的军中杀神,是以杀气满溢。而他晚年之后,却又参道悟佛,将自己一身杀气洗涤干净,回虚返空,才创出来这门至清大静太无虚空刀来。

不过后来,这杀神被干戈洞一位高手干掉,因其刀法出彩,令人在意,于是一番收集编撰,反而成为了干戈洞中一大绝式。

这位杀神在军中冲杀,自然刀法精妙。而晚年又贯通佛道,理当意境悠远。但他一生纵然坎坷,起于微末,缺乏对上层内讧法门的运用,一生的经历足以推动他创立出惊世绝学,却终究少了劲力上的领悟,最终是人惨死、刀法也难以圆满。

王冬枝曾夸下海口,她若是武功有成,就要弥补这门武功的缺陷,令其真真正正完美无暇。

而今日宁宣一观谢易所传的这一门剑法“遗世独立”,也并不是真正完美无瑕的武功。

对此谢易很是坦然,“今天虽有触动,但是以你为主,不是我心我得,我思我想,做不出太高的成就。”

不过这样也足够了。

等到宁宣收拾剑法,抬起头的时候,恰恰看到了提着一柄黑鲨皮鞘黄金吞口金丝剑穗宝剑的马黄叶赶到,同时也瞧见了紧锁眉头和自己挤眉弄眼的常飞,以及观赏旁边花海中姹紫嫣红的唐凤华。

“准备好了吗?”唐凤华伸手接剑,用眼角看宁宣,脸上带着倨傲,已尽力做出一副见惯了场面的模样。

只是在场三人,任谁都能瞧见,他的右手小指,在接剑的时候,已忍不住颤抖起来。

这并不是紧张,他还没有那份自知之明。

这是兴奋。

他看起来风轻云淡,却好像兴奋得要死。这种兴奋虽然没有表现出来,却从他的神态、眼睛、面容、动作的每一个地方,都溢出来了。

别说是站在旁边的常飞和马黄叶,就连站在他对面的宁宣,一时之间都有了一种错觉:仿佛自己两人并非是两位江湖小辈,而是在整个阳关城赫赫有名的大高手。

甚至这场决战也自然不是一时口角而产生的无聊拼斗,而好像是决定了什么整个阳关城未来格局的惊世一战。

他很想笑,但这时候笑出声就是宁宣了,而暴雪书生则一定不会笑。

于是他一手背在身后,一手抬起武劫,“出手吧。”

——他刚说完,唐凤华就出手了。

唐凤华在一瞬间刺出了三剑,好似三枚飞星,分袭宁宣的眼眸、喉咙和心脏。

宁宣晃一晃脑袋,走开了一步,用带着鞘的武劫随手扒拉了那么一下。三剑分别落空,不是少了一寸,就是差上三分,看得唐凤华差点想要大叫失误。

唐凤华真的大叫一声,他在半空旋转了一下,又一剑回首,夺宁宣的眉目,动作煞是好看。

宁宣扬起脑袋,剑尖从他的鼻子上擦过。

唐凤华又出七剑,再争五剑,更抢十一剑,最后剑势一去,洋洋洒洒化作数十道银光倾泻。一时之间,剑未至,剑锋破空的声音已此起彼伏,如敲冰戛玉,比分金切石,好像是山雨欲来之前,一场疏狂不羁的风。

但这风的劲头纵大,雨却是一场小雨。

宁宣倾听风声,雨中漫步。

他迄今为止尚未出剑,他手中的武劫还藏在剑鞘之中。那剑鞘本不该能够与唐凤华手中万中无一的宝剑锋芒所比的,但每每宁宣用剑鞘去格挡时候,就有一股十分奇妙的卸去的力量,将唐凤华志在必得的一击所化解。一时之间,唐凤华围绕着宁宣又蹦又跳,而宁宣却只需要最小的动作、最小的力气,就能消去唐凤华的一切攻势。

马黄叶本来期待的目光,却慢慢变得黯淡了。

他分明看得出来,宁宣剑虽未出鞘,但其中动作举止,每一次与唐凤华的交锋,都几乎藏匿着一个杀势——而要完成这个杀势非常简单,宁宣只需要拔出手中那柄剑即可。

他也看得出来,这位“暴雪书生”之所以没有击败唐凤华,并不是有意耍弄,只是没有办法。

“暴雪书生”要么杀死唐凤华,要么就只能够防守。

这并不是剑法的问题,这门剑法非常严密谨慎,找不出明显缺憾。如果是马黄叶使用,一招就能败下唐凤华。

不过要他老实说来,这剑法的招式虽然不俗,却也并不出奇,只能算是中,或者中下。只是对上了漏洞百出的唐凤华,以至于显得玄妙不可言喻而已。

但如果不是“暴雪书生”对剑法的掌握死硬刻板,这门剑法也早已击败了唐凤华。

正因为“暴雪书生”没办法灵活运用剑法,所以才会要么杀、要么守,而无法败。

这人并不是个高手。马黄叶判断:难道只不过是师叔的酒友?

他之所以对宁宣饱含期待,原因有二:一来,暴雪书生是常飞的朋友,物以类聚人以群分,自然不可能是一般角色,二来,暴雪书生言谈之中颇有气度,足见自信。

但现在看来,这期待是落空了。

旁边的常飞也看出了这点,脸色也终于慢慢平复。

呼,宁宣的剑法虽然低劣,却终究没有以剑用刀,还是会一点的。常飞则是这样一个判断:看来他作为杀手出身,用刀作为主要武器的同时,也并不是没有练过剑。

他总算是放下了心,不用担心宁宣的身份被揭破了。

其实常飞所想的也不能说不对,宁家的某些杀人的技巧中,的确是要杀手习练百家武艺,能够用最多的方法杀人。但百家武艺太过繁杂,需要博众家之所长,属于杀手行业内卷化发展出来的技巧,宁宣这种小年轻前途无量,根本没有那个精力和时间练习这种发展前景极小的能力。

真正练习这种杀人法的,莫过于那些武功境界停滞不前、又害怕在任务中死亡的中年杀手。

他们两各有判断,其实唐凤华也有了个自己的判断。

“你竟然敢小看我!?”他的判断是这个,第不知道多少招之后,唐凤华收回一剑,却不再攻,而是喝骂一声,“你好大胆!”

“我胆子当然很大,且看看你的胆子如何。”

宁宣忽然横着举起了手中的武劫,他扬眉、轻笑,“来,斩我一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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