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零二十九章 舍生(2 / 2)
天亮后,旭日东升。
乌拉山中段,小范围内仍在激战。
溃败的克里米亚军跑的漫山遍野都是,竟被紧咬着不放的数百明军,如同撵兔子一般在密林间豕突狼奔。张,丁两人率部猛冲猛打,杀伤无算,这一路便杀的晕头转向转眼便天亮了。
“啊!”
断崖断壁前,数十个走投无路的敌兵纷纷转身,嚎叫着返身接战,短兵相接,全身浴血的明军士卒红着眼睛迎了上去。
“杀!”
丁怀仁挥刀舍命猛攻,迎着一个使弯刀的敌兵便扑了过去,胸中竟火烧火燎,他一个地主家的大儿子,费劲千辛万苦进了开原兵学,在兵学中便是人人耻笑的吊车尾,到了军中服役仍是没什么亮点,昨日一战还很耻辱的丢了阵地,羞愤之下他竟进入一种亢奋的状态,将生死置之于度外。
嚎叫声中一刀劈向那身披重甲的敌兵,那敌兵也发了狠竟不闪不避,弯刀一横便削了过来。
叮!
丁怀仁一刀劈在那敌兵肩上,同时身上也挨了一刀,两人都有甲胄护身谁也没伤到对方,丁怀仁却早有预谋战刀应声脱手,使出吃奶的力气便是一记抱摔,与那身披精良甲胄的敌兵滚在一处。那敌兵惊恐下拼命用护臂来砸丁怀仁的后背。
丁怀仁眼前一黑便喷出一口污血,鼓起余勇一声嚎叫,情急之下一头顶了过去,一记头槌正中那敌兵脆弱的下巴,咯嚓,一声脆响过后那敌兵一声不吭的昏死了,被明军制式头盔上的尖铁深深的刺穿了下巴,鲜血长流。
“杀!”
丁怀仁眼红通红,血丝密布,情急下摘掉头盔便狠狠砸过去,那头盔上尖锐的尖铁一记一记砸过去,很快便将那敌兵裸背在外的脖颈刺出几个血洞,关键时刻,明军制式铁盔上的尖刺也是能救命的。
头槌,是战场上扭打中最常用的一招。
这和明军长期作战的对手蒙古人有关,战场上蒙古人最擅长摔跤,明军和蒙古人作战也自然便人人擅摔,明军的头盔上为何要设计一个坚硬的尖刺呐,一想便知,要抱摔自然便要放低重心,最常用的便是抱腿摔,下潜,抱摔,头槌一气呵成。
丁怀仁一手提着头盔,呼哧呼哧喘息着,摇晃着走过去找自己的刀,对周围嚎叫厮杀的战团竟视而不见。不远处,张水子全身棉甲被鲜血湿透,如同一个血人般左一刀,右一刀便如同一只敏捷的狸猫,在人群中钻来钻去,刀下竟无一合之敌。
一刀,一个敌兵嚎叫着倒了下去,张水子便瞧见丁怀仁双目无神在战场上游荡。几步冲过去瞅准了,一刀背将他拍晕才慢慢放到,瞧着丁怀仁徐徐呼出一口浊气,心里一松,初次经历这般血战的丁怀仁,榨干了最后的精力,这是陷入到一种忘我的状态,他得好好躺几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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