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三章 日神大战剑圣盖聂!(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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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阁下手中的剑并非妖剑鲨齿。

浑身上下没有一点杀气。

那阁下应该是……”

风流剑客冷峻地回道:

“你猜的没错!

在下正是鬼谷盖聂!”

日神激动道:

“果然是你!

传闻鬼谷盖聂气质从容淡定,处事冷静。

师出鬼谷,剑术出神入化,被称为天下第一剑客,在江湖上享有“剑圣”的名号。

今日一见果然名不虚传。

若是别的剑客,如罗网杀手掩日、罗网六剑奴真刚、断水、乱神、转魄、灭魄、魍魉。

之前没有露面之前。

本神已经感受到了无形的杀气。

故而知道他们在附近。

而阁下却一直无声无息的隐藏。

若不是现在露面。

本神到现在都不知道你的存在呢。”

剑圣盖聂冷漠道:

“废话讲完了吗?”

日神微微低头看了一眼剑圣盖聂手中的剑,然后看向剑圣盖聂道:

“我们并不想跟鬼谷结仇。

盖聂先生,你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

难道你也是赢天那个废物的人?

不会吧!

鬼谷派现在都沦落为秦国的走狗了吗?”

剑圣盖聂冷漠道:

“钱?权利?

在下都不在乎。

只不过在下是秦国秦候三公子赢天的剑术老师。

也是赢天公子的朋友。

刚好路过这里。

本来不想露面。

可你竟然想劫持我盖聂的朋友去别的地方。

是不是太过分了?”

日神已经明白了剑圣盖聂为何会出现在这里。

也明白了剑圣盖聂跟三公子赢天的关系。

故而冷冷地看向剑圣盖聂道:

“这么说,你想成为我们的敌人?”

剑圣盖聂耻笑道:

“对不起。

你还不配!”

日神有些诧异,反问道:

“那你的意思是?

不帮秦国秦候三公子赢天?”

剑圣盖聂示意日神看一下自己手中的剑抵在什么位置。

随后解释道:

“在下不想跟你们……为敌。

虽然我也不知道你们到底是谁。

也不想你们劫持了秦国秦候三公子赢天!

你都已经对他施展了六魂恐咒。

为何还要咄咄逼人?”

日神点着头淡然道:

“好!

剑圣盖聂。

本神已经知道你的意思了!

那就……”

日神双手快速结印,双手飘出两道华光,飞向剑圣盖聂手中的剑。

“来吧!

本神还真是有些期待跟剑圣盖聂比试呢!”

飞到剑圣盖聂手中剑上的华光变成无数个阴阳符咒。

就跟长在了剑圣盖聂手中剑上一样。

使得剑圣盖聂手中的剑根本无法动弹。

剑圣盖聂用力抽动了一下。

发现在自己手中的剑根本不能动弹。

剑圣盖聂冷冷地看了一眼日神:

“日神。

你为什么还不明白?”

日神得意笑道:

“剑圣盖聂?

还是传说中的?

本神看也不过如此而已!”

日神结印的双手直接对准了飘在半空一动不动的剑圣盖聂。

缠绕在剑身的无数阴阳咒印顺着剑身环绕向剑圣盖聂的右臂。

“碎裂吧!”

日神暴喝一声,缠绕在剑圣盖聂右臂的无数阴阳咒印围绕着剑圣盖聂的胳膊环绕飞速切割。

可以瞬间将剑圣盖聂的臂膀切割成无数段。

可是日神面前站的乃是天下第一剑客。

并非寻常之辈。

剑圣盖聂暂时不动,瞪着日神嘲讽道:

“在下看你是一个少女。

便一直留手,给你机会!

可是你冥顽不灵,非要找死!

那在下就会会你好了!”

剑圣盖聂猛地一甩长袖。

浑身这才爆发出无数剑气。

直接将日神的阴阳咒印震碎。

随即轻松地挥动手中的剑。

淡然喝道:

“百步飞剑!”

纵横之剑是第一代鬼谷子所创剑术,依天地之道,分为纵剑与横剑。

横剑攻于技,以求其利,是为捭;纵剑攻于势,以求其实,是为阖。

而“百步飞剑”是鬼谷纵横剑法中纵剑术至高的必杀之剑,号称“一刃断喉,百步飞剑”。

召唤一条白龙,再把剑掷出去攻击对方。(与卫庄不同的是,卫庄用的是黑龙)

此招若能得横剑术(横贯八方、百步飞剑)相助。

剑圣盖聂身体顺便爆发出无限黑白色剑气。

周遭之人无不感受到了剑圣盖聂的强大气场。

之前罗网杀手掩日所制造出来的蔽日空间足以震撼人心。

但是眼下的剑圣盖聂随便一拔剑。

所有人如处在水墨画中。

剑圣盖聂剑身冒出一只白龙,在黑白二色的水墨画中,直扑日神面门。

“这就是剑圣的实力吗?

着实恐怖至极!

直接可以以周身剑气制造一个剑气结界。

但是本神可是日神呐!”

面具下的日神额头满是汗水。

若是刚露面的她估计有实力能抗衡剑圣盖聂的绝招百步飞剑。

可是眼下,她已经和罗网六剑奴之真刚、乱神、灭魄、转魄、断水、魍魉战斗过。

然后又跟实力更为强悍的罗网杀手掩日战斗。

自己分化了十个分身。

消耗了大多数先天神力。

此刻所剩的先天神力已经不多。

可是争强好胜的日神看到剑圣盖聂如此厉害。

便生出了想要一决高下之心。

瞬间结印令分化出去的十个分身迅速消失。

集合自己最后所有的先天神力决定孤注一掷。

“魂兮龙游!”

日神顺便暴走,浑身爆发出无限金黄色华光。

整个人的头发向上飘起,脸上带的面具几乎都快碎裂。

这一次她使出的魂兮龙游比之之前强悍了数倍不止。

令已经飘在地上的三公子赢天啧啧称奇:

“日神!

一个少女,如此年轻实力已经强悍至此。

若是假以时日,过个十年八载,足以比肩天下十二圣人!

日神!本公子一定要收你当小妾哈哈哈!”

(兄弟们,用这个号开新书,还是用别的号呢?

求大家给个意见!用这个开新书,就要太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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