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六章 狗咬狗(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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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虽深,天虽寒,但距离介休西北六十里外的一座城却陷入狂欢之中。

城不大,因是割股奉母的大孝子郑兴故乡,取名孝义县,属汾州府辖,距离汾州四十里地,此时已为贼军所破,全城狂欢。

说是为贼所破,那是自我贴金,其实早在昨晚介休投降的时候,孝义县的请降书已经送到李自成手中。

于是,清早起床,稍做洗漱,瞎子李便下令拔营,下午便到了孝义直接进城,接受孝子们的孝敬,一番任免嘉奖惩戒后,晚间便住进了县衙光邀将士开趴体,而部下那些贼子们也开始在城中彻夜狂欢,虽然李岩再三严令,不得扰民,但谁知道呢?

原本威严的县衙此时狼藉一片,大堂之中竟然燃起篝火,几十个兵丁正在其中喝酒吃食,呼喝不断,甚至有人躺在正堂案上呼呼大睡……

而衙门之后的县太爷的府上,此时更是热闹,到处都是杯筹交错呼喝酒令声,是不是还有丝竹琴声,但更多是一阵阵粗犷淫笑夹在乐女们的尖叫以及阵阵哄堂大笑声。

即便是后府也是这般,酒更多,女人更多,只是声音小了些,而且貌似气氛也有些不对劲。

后府正堂,摆了一个长长的大桌子,桌上美酒佳肴俱有,一个四十多岁高大健壮的汉子,居中斜靠着太师椅,脸色黝黑,坚毅而又冷漠,但更引人注目的是他左眼蒙着一块黑布,此人便是趁着年假带领公司员工郊游的大贼寇李自成。

在他之下又有数十人,正在推杯交盏,杯筹交错,几乎每个人怀里都搂着一女子,时不时这揉揉那捏捏。

气氛原本这样很融洽,李自成和他的部下也很享受这种每到一城包吃喝又送大保健的待遇。

一开始他非常意外,不知道崇祯为何对他这么好,难道说是诱敌深入?可是慢慢他发现这事和崇祯根本没有一毛钱关系,用李岩和牛金星的话来说,那就是人心所向,民心所向啊!

向他马格碧,李自成知道自己几斤几两,盘踞一方做个山大王还行,真给他个国家根本玩不转,他有自知之明,烂泥扶不上墙,狗肉上不了大席。

所以虽然一路吃喝玩乐,畅快无比,但他心中已做决定,干票大的,打下太原立马撤兵,再往北那都是雄兵险关,去了找死。

只是……看了一眼席间纵乐的部下们,他忍不住蹙眉,一路走来太顺畅了,顺到这些部下个个都飘了,认为可以不费吹之力就打到京城把崇祯拉下龙椅,自己上去嗨皮一下。

可笑啊,可笑,从此到京城,千里之遥,雄关数座,精兵严守,仅仅趟平几个小县城就飘飘然实在可笑,要知道从一开始他就没打算进京,因为他知道那是做梦,但是对外他必须要这么说,一来振士气,而来立大顺国威嘛。

虽然檄文写的斗志激昂,誓言进京干翻崇祯,农奴翻身做主,但事实上只有他和几个贼众大佬才心知肚明,见好就收或见势不妙,拔腿就跑才是他们的核心战略目标。

慢慢的饮了杯中酒,李自成一扫席间诸位,目光落到到左边席尾一少年身上,少年个头不高,却异常健壮,此时眼中却杀意腾腾的看着席头一人,这少年便是李过之子,小闯王李来亨。

见他眼泛杀意,李自成不由眉头一挑,看望席首那位,也就是他右手跟前那个四十多说一脸横肉的壮汉,此时正搂着一个女子使劲的啃,女子一脸的不情愿却无可奈何,这人却正是贼军的另一大首领,刘宗敏,也是李自成的把兄弟。

此人桀骜不驯,好色贪杯,在军中谁都不服,甚至有时候连李自成也不鸟,甚是跋扈。

跋扈到什么程度,到刚才借着酒劲提刀要杀李来亨。只因李来亨说指责他部下抢功杀了他手下三百余人,并且做了京观。

这事还要回到今儿午后,大军刚及孝义城外的时候,从张原村侥幸逃命的几个贼子终于找到了组织,跪在李来亨跟前哭的那叫一个惨!

三百余人被杀的仅逃回十余个,而且对方竟然毫不掩饰是刘宗敏的部下,李来亨震惊之下是暴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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