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不做原告律师了?我直接升级当原告!(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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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而不往非礼也。

对方发了律师函!

作为回报。

罗凯同样也回了对方一张律师函。

甚至还在原版上圈圈画画。

指出了很多错点。

甚至连错别字都不放过!

嘲讽拉满。

直接骑脸输出。

就仿佛在说……

贵公司的法务,最基本的专业素质都没有!

行不行啊?细狗!

来呀,相互伤害。

针尖对麦芒!

谁怂谁是狗!

罗凯是一个很平静的人。

很少动怒。

但是对方滥发律师函的行为!

让他有了一点点愤怒的意思!

如果是针对他,那么他会当成乐子来看。

但是这个企业竟然针对了很多不懂法的人。

截止到现在。

罗凯在网上找到了对方的个公告以及律师函寄送名单。

好家伙,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

已经有1000多人了!

1000多个人啊。

对方发的公告很嚣张。

名称就是:拟将起诉的给我公司声誉造成损害的人员名单。

没错,是名单。

对方仿佛把自己当成了正义的化身。

看谁不爽就给谁下即将起诉的死亡催帖。

这种行为过于恶霸。

这种行为特别恶心。

你以为你是谁?

丫丫个呸的。

这個企业在嚣张什么?

要是不懂法的人,一下子就被唬住了。

然后就怂了。

就听从对方!

要怎么做就怎么做。

因为在普通人看来,收到律师函的下一步就是准备进去坐牢了。

但是事实上。

完全并不是这个样子。

世界上除了审判院!

除了法官。

没有人可以对一个普通人定罪。

那些大公司他想干什么?

真以为自己一手遮天了?

罗凯上辈子接了一些大公司的案子。

知道其中的一些操作。

比如说两个上市的公司相互暗中约定……

然后表面装出一副你死我活,要打官司的模样。

在热搜榜上随便买几个热搜。

把热度炒上去之后。

第2天的股票也跟着一起上了。

至于官司的输赢。

赔的那一点点钱。

甚至连律师费都支付不了。

但是这两家公司,公器私用。

吸引一波吃瓜群众。

用最低的价钱狠狠的吃了一波流量。

哄抬股价。

但是没想到来到这个平行世界也有大公司,大企业!

做出更恶心的事。

滥发律师函。

所以罗凯直接迎头重击。

看我治不了你。

罗凯在自己的社交账号……

转发了对方的即将要起诉的名单以及律师函。

并且配文:

我好害怕!

作为一个律师,我有被吓到!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如果要发律师函,请不要发我社交账号的名字,我叫罗凯,为了方便你方起诉!

如果只是起诉社交账号的话,估计都立不了案!

对了,我在这里小小的普法一下:

收到律师函并不意味着犯罪。

没有谁能够越级审判院而判一个人犯罪。

而且就算是打官司,还有一审二审终审这样的复活赛。

公平自在人心……

我宣布,这一次我不当原告的辩护律师。

我将亲自来当原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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