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不做原告律师了?我直接升级当原告!(1 / 2)
来而不往非礼也。
对方发了律师函!
作为回报。
罗凯同样也回了对方一张律师函。
甚至还在原版上圈圈画画。
指出了很多错点。
甚至连错别字都不放过!
嘲讽拉满。
直接骑脸输出。
就仿佛在说……
贵公司的法务,最基本的专业素质都没有!
行不行啊?细狗!
来呀,相互伤害。
针尖对麦芒!
谁怂谁是狗!
罗凯是一个很平静的人。
很少动怒。
但是对方滥发律师函的行为!
让他有了一点点愤怒的意思!
如果是针对他,那么他会当成乐子来看。
但是这个企业竟然针对了很多不懂法的人。
截止到现在。
罗凯在网上找到了对方的个公告以及律师函寄送名单。
好家伙,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
已经有1000多人了!
1000多个人啊。
对方发的公告很嚣张。
名称就是:拟将起诉的给我公司声誉造成损害的人员名单。
没错,是名单。
对方仿佛把自己当成了正义的化身。
看谁不爽就给谁下即将起诉的死亡催帖。
这种行为过于恶霸。
这种行为特别恶心。
你以为你是谁?
丫丫个呸的。
这個企业在嚣张什么?
要是不懂法的人,一下子就被唬住了。
然后就怂了。
就听从对方!
要怎么做就怎么做。
因为在普通人看来,收到律师函的下一步就是准备进去坐牢了。
但是事实上。
完全并不是这个样子。
世界上除了审判院!
除了法官。
没有人可以对一个普通人定罪。
那些大公司他想干什么?
真以为自己一手遮天了?
罗凯上辈子接了一些大公司的案子。
知道其中的一些操作。
比如说两个上市的公司相互暗中约定……
然后表面装出一副你死我活,要打官司的模样。
在热搜榜上随便买几个热搜。
把热度炒上去之后。
第2天的股票也跟着一起上了。
至于官司的输赢。
赔的那一点点钱。
甚至连律师费都支付不了。
但是这两家公司,公器私用。
吸引一波吃瓜群众。
用最低的价钱狠狠的吃了一波流量。
哄抬股价。
但是没想到来到这个平行世界也有大公司,大企业!
做出更恶心的事。
滥发律师函。
所以罗凯直接迎头重击。
看我治不了你。
罗凯在自己的社交账号……
转发了对方的即将要起诉的名单以及律师函。
并且配文:
我好害怕!
作为一个律师,我有被吓到!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如果要发律师函,请不要发我社交账号的名字,我叫罗凯,为了方便你方起诉!
如果只是起诉社交账号的话,估计都立不了案!
对了,我在这里小小的普法一下:
收到律师函并不意味着犯罪。
没有谁能够越级审判院而判一个人犯罪。
而且就算是打官司,还有一审二审终审这样的复活赛。
公平自在人心……
我宣布,这一次我不当原告的辩护律师。
我将亲自来当原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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