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百一十四章 聪明(中)(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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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猛然起身,站到书房门口,大喝一声:「来人!」

外院哗啦啦一阵乱。

眨眼工夫,管家带着几个老卒推门入来。他们有瘸腿的,有独臂的,动作却甚矫健;看装束,因为多半已经睡下的缘故,人人衣衫不整,有人连靴子都只穿了一只,手里却无一例外,全都握着刀。

用老卒作为身边人的缺点和好处,都在这时候了。他们此前粗疏得过了头,放任一个来路不明的女子,直接出现在李云收发机密的书房外间;这会儿又非常敏锐,哪怕休息了,也能感觉到了李云的怒气和杀意,立即响应。

李云虽然是负责商业的皇帝近臣,但大周的规矩,做生意是用刀子开路的,一语不合拔刀就砍,乃是理所应当。这几名老卒,也都是陪着李云从辽东溅血到江南的可靠之人。

他们脚步重重,带风穿堂过户。风一吹,屋檐下灯笼光影晃动,映得李云的面庞也忽明忽暗。

众人肃然凝神,只等一声令下。

候了片刻,却不见李云有后继的吩咐。

管家看了看身边同伴,躬身问道:「郎君,出了什么事?若得钧令,我们立即就去处置。」

又等一会儿,李云随口道:「我用过了饭,劳烦叫人收拾碗筷。另外……」

李云走下阶梯,在院里站定:「你们觉得,我蠢么?」

管家哑然失笑:「这是什么话!郎君你精明强干,人所共知,况且早前陛下亲口称赞,说郎君你胆大如斗,心细如发,是他不可或缺的臂膀。皇帝的眼光,怎么会有错?」

「嗯……」李云摸了摸自己下颌的短须,又问:「你们说,我很好色么?」

「郎君你洁身自好,咱们也都看在眼里。」

管家想了想,又道:「这阵子有传闻说,郎君你每次去南朝,必定流连花街柳巷。外人传的似模似样,有鼻子有眼,咱们是一点也不信,便是夫人问起,我们也请夫人不要相信。」

那些都是逢场作戏的事情,夫人见得惯了,倒未必当真。倒是你这老儿,上次作为亲随跟我去南朝,该享乐的都没错过,这会儿还能板着脸义正辞严,很有前途啊。

李云瞬间走了下神,立刻继续想到眼前。

我既不傻,也无好色之名,和那种精虫上脑的公子哥儿不是一回事。外人费了不小的心力,往府邸里安置一个女孩子,算什么?真就指望我这么凑巧地见到她,然后被美色所动,被义愤所激,就去插手三岔口码头那堆烂事?

能安置人到我的家里,到我的身边,却作出这么拙劣的提醒……整桩安排的水平发挥是不是太不稳定?

不该啊,敢谋划我的人,不该这么看不起我啊。

再者说来,以李云今日收到情报的密级,整个大周朝廷连他在内,能够及时了解的不会超过十个人。其他人地位再高,也至少要慢三五天。

所以,皇帝本人亲提兵马去了草原以后,胜利消息还没有传开,满朝上下都还处在紧张的备战状态。这种时候有人刻意在大周朝的军务上头搅风搅雨,拖皇帝的后腿乃至影响皇帝的安全,那是天大的事情,可不是推在几个码头民夫身上能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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