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四章 醉仙楼(1 / 2)

加入书签

识海里。

小开不服气,“老大既然来到此地,岂能轮到他称诗仙,必当挫其傲气。”

简直不以为然,“长庚者,金星也,亦称太白。李长庚,或李太白也。真正的诗仙,吾不能比。”

小开吐了吐舌头,可依旧嘴硬,“老大你行的。在我的心目中,你永远是诗神,比诗仙还厉害哟。”

小贱则信心不足,“若飞升后才在仙界诗坛成名,总管大人所言或许不差。只是这李太白,在下界时便已名满天下,实在不可小觑哦。”

普罗米嘿嘿一声,“若真要对上的话,老大未必不能赢。简直靠的是脑子,比啥其实都无所谓。”

大摩点赞,“还是大叔更了解老大。”

小开和小贱也一起竖起了大拇指,“我等幼稚嘞。”

简直无奈,“你们就是烧烤来的,总把我架在火上。”

小毛却有些担心,“不是说,域主有可能是李太白的私生子么还是不要招惹为好,免得多生枝节。”

熊大的想法则很生猛,“正好把他老子抓到,就不怕被域主刁难了哦。”

老黑太欣赏熊大这个简单粗暴范儿了,“熊姑娘所言甚合我意。一个谪仙人而已,只要老大发话,我负责拿下。”

简直一如既往谨慎,“李太白的身份特殊,若能将其制服为我所用,自然是极好的。只不过,这个新镇子十分诡异。而当下情况不明,所以要坚持低调行事。天色将晚,不妨先在这醉仙楼住下,或许会有更多的发现。”

一行人进入醉仙楼,要了两间相通的套房。

安置下来后,简直特意让阵哥布置了隔音禁制。

而后召集大家,也请识海诸位参加,共同探讨一个问题,“李太白平生最喜什么”

小开推己及人,“自然是当官嘞。俗话说,得不到才是最好的。李太白自视甚高,终生纠结于自己的怀才不遇。”

元婴小童看法不同,“李太白最喜自由。生如浮萍,游荡四方。虽然深受皇帝赏识,也收拢不住他那不羁的心灵。”

夜枭见解比较另类,“李太白最喜的,其实是有身家的妙龄女子。为何娶的都是宰相孙女,而不是宰相的姐妹,甚至连女儿都不要,还采取入赘的方式这说明,他既看重人家的财产,也看重对象的姿色。”

小灵对诗仙还是充满了景仰的,“人家最喜欢的,指定是写诗哦。不喜欢,不成活。必须绝对喜欢,水平才能超越众生,而成为诗仙呦。”

简直想到,这段时间都没与徒弟交流过,便想趁机考考他,“吕不为!”

吕不为没想到会被师父点名,连忙应声,“弟子在。有所不为,谨记在心。”

简直淡然一笑,“为师很想听听你的看法。”

吕不为沉吟了下,“弟子以为,李太白平生最喜的,便是逃避。只因为,他最不喜的,便是现实。在下界如此,在仙界也如此。”

简直点点头,“果然有想法。”

忽然一眼看见了懒洋洋的大黄,“你修炼的是人间道,洞察世事不是吹出来的,总要给我一个说法吧。”

大黄一撇嘴,“还用说嘛这镇,这楼,都明明白白地写着答案呢。李太白最喜欢的,当然是酒喽。吕不为说的也不错,但停留在空泛的理念上。而酒,才是帮他实现逃避的最佳工具。”

简直不禁点赞,“人间道果然不俗。”

众位闻言,也都认为在理。

大黄心里这个美,却故作坦然。只是拼命掩藏的喜悦之情,最终还是被压不下去的嘴角所出卖。

简直灵机一动,拿出一瓶十粮液,对其施展了魔味诀。

魔味诀可将普通菜品增香为美味佳肴,将美味佳肴增香为极品美食。如果对美酒也有这般效果,那真是意外之喜。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