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54 章 狡诈的考官(1 / 2)
紫渃似乎比任何人都要在乎龙羽一些,一跃而来,搀扶住了即将昏倒的龙羽,她焦急地大声呐喊:
「龙昊天,龙昊天……」
龙婉儿,焦急的本想去搀扶龙羽。
可是,见紫渃已经抢先,她突然愣住,不知自己该不该上前。
杨万翠也是如此,她不知怎么的,心中很不是个滋味,因为无意间或是有意为之、紫渃瞪了一眼杨万翠,让她莫名心疼,却是就连关心龙昊天的资格都没有,只好傻傻愣在原地。
「干爹、干爹……」周晴梅却是一声声呐喊中,来到了龙羽的左边搀扶。
迷迷糊糊之际,耳旁听到有人不断呐喊自己,但无力回应,龙羽昏厥了。
徐福早已预料龙昊天会是如此,昏厥都是小事,炼丹之人超负荷操作、轻者灵力耗尽而昏厥,重者伤及修者根基。
可是徐福并不知道的是龙羽并非灵力耗尽,他体内的是丹海,灵力十分充裕,他之所以昏厥,却是因为炼丹损耗了太多精神力,因为操控火焰和药效精华不被流失,需要精神力高度集中,所以属于精神透支而昏厥。
徐福并不在乎龙昊天的安危,他慌忙来查探「自己」的丹炉。
原本想召唤这紫金丹炉变化体积到掌心收回来,可是灵力祭出之后,这丹炉居然出乎意料般纹丝不动。
最后,他疑惑的神色靠近丹炉,仔细查看有没有损坏,外表看上去,似乎并无裂痕等伤害,依旧紫色金光闪闪。
哪知伸手刚刚一触碰到炉鼎,丹炉顿时土崩瓦解,金丹炉鼎化作万千碎削消散!
「啊?!」
他这法宝直接报废了,经不起这等炼丹折腾。
他愤怒万分,立即去查探那些悬浮空中的丹药,要是此丹未成,非抽了筋、扒了你皮不可!
可是,不由揉了揉眼睛,再次大吃一惊:
「啊?!!!」徐福不可思议的神色,代表了超出了他的认知。
挥手随便选择了一颗丹药查看,居然是一道丹纹的淬体丹,然后又选择了一颗丹药,也是带着一道丹纹,他揉了揉眼睛仔细凝望,似乎空中悬浮着的每一颗丹药,都是一道丹纹的淬体丹。
这一看,徐福傻眼了,因为自己身为神元宗的丹阁长老,每次炼丹最多就是五六颗,而且要想有一道丹纹显化,那最好是一次炼制一两颗这样才会有一定的把握成功,否则,几乎都是无丹纹的丹药。
「全部都是上品淬体丹!还带丹纹?」
暮春雪一瞬上去,身形如仙女般美丽,挥手将一千多丹药全部收入纳戒。
「雪师妹,您……快把丹药分发给我们吧。」
一名弟子焦急地催促。
「哼,丹药是昊天弟弟炼制的,要分发,也当是少宗主拿给你们。」
暮春雪冷声,心中颇为不满。
因为这些弟子,没有人在乎龙昊天的昏厥的状况。
顿时一片喧哗躁动,谈玉凝一跃上前。
嗡~!
一声嗡鸣,谈玉凝开启了自身的灵元之力,周身蓝色光芒弥漫,这是灵者战斗的表现。
她,杏眼圆瞪,扫过神元宗所有弟子。
瞬时无形中一股嗡鸣带着杀气弥漫,震慑了众人哑口。
「世子与我商议过,丹药自当会给你们,但,九州大比,我宗门弟子必须取得优异成绩,才会集体奖赏。」
无数弟子心中暗骂,这是你们真的商议过的?我看是你母老虎的个人意思吧?
但无人敢说啥。
眼看煮熟的鸭子就这么飞了,一个个都吞咽流口水,心中憋屈万千。
龙婉儿看着昏迷的龙羽,回想起了曾经在家族中的少年,如今的「小羽弟弟」她似乎看不懂了。
在龙羽的身上,她感到了陌生而洒脱的一个全新少年,正常发呆胡思乱想的她,被玉峰主的话语拉回了现实。
「快……快带世子去治疗!」
龙羽被谈玉凝叫人抬了下去,神元宗一众高层为其治疗了起来。
弟子的人群中,龙德、龙宝兄弟二人,眼神中对抬走的龙羽投去了一抹不易察觉的冷意。
他兄弟二人也来到了神元宗修炼,可是如今的「龙羽/龙昊天」不仅天赋异禀,更是已经成为了「世子」也就是「少宗主」的身份,所以并不敢明目张胆和龙昊天过不去。
「哥,不能任由这小***成长起来,否则恐怕将来他会报复你我兄弟二人。」龙宝侧首悄声说道。
「我知道,但今非昔比,你我人在矮檐下不得不低头,我们需要找个合适的时机下手才行。」龙德也用唇语类型的方式与龙宝说道。
两人相互看了一眼,微微点了点头。
随着龙羽的炼丹结束,院考的比赛时间已经到来。
郭婧几人,将龙羽带进了玉女峰调养,紫渃、庄必得、夏伟等弟子向着比武台而去。
第一轮的院考淘汰赛随即开始。
初赛,也就是各个宗门挑选出来的宗门弟子在各自也就是大混战,所有参加之人,只要不被踢下擂台就算胜利。.
就神元宗而言,参加初赛的弟子就有两百多名。
这样的比赛方式简单而粗暴,也很有效益,不一会儿,比赛便结束,被淘汰了十分之九。
下面就是参加宗门的亲传弟子名额,也就是得到了亲传弟子的名额,才会受到宗门长老级的亲自栽培,也才会有资格参加接下来的「元考」大比。
「第二轮,内门弟子比试开始,各宗内门弟子就位!」
「哎呀呀,那不是神元宗玉女峰的紫渃吗?她怎么也来参加亲传弟子战了?」
「呵,那丫头本来就不是亲传弟子,这不足为奇啊。」
一些人叽叽喳喳,言论不停。
「嘿嘿,就不知你父母给你的基因,天修者赋是否也如你一身肥肉这般富裕?」
一个灰袍青年的内门弟子对夏伟出言讽刺。
台下的夏文斌闻言,气得发抖,一拍椅子起来就要发火。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