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3章 河东献策(1 / 2)
张禄让公大夫向那些民工转达上郡守的教令,引来一阵唏嘘声。此后几天,又有人提出要移民河东。张禄也依了,让他们回上郡搬取家眷。
河东郡治所在安邑曾是魏国的国都,城池最大,地位最为重要。但这里的魏人家国情怀也最重,离开得最为彻底,并在离开前进行了有目的的破坏,导致这里毁损严重;目前这里居住的都是后来移民来的人,主要是秦人。农业生产发展得并不很好,眼看要秋收了,粮食的长势不是很旺,周围的荒地也还有很多。
张禄并没有在安邑继续安排移民,筑路大军中一半留在曲沃,剩下一半中,又有一半要离开,最后这四分之一被张禄安排到解县。这里除了有无比重要的盐池外,也有丰富的适合耕种的土地。他宣布了一条规定:爵位在簪袅以上的人,可以选择举家移居至安邑。这条规定让居住于安邑成为一件荣耀的事。
张禄、皮绾、郑安平终于回到安邑的馆驿中,开始合署办公。张禄找各县要了五个从事,协助自己处理具体事务;陈四和芒未名义上算是郑安平的门客;只有皮绾的办公队伍最为强大,六曹从主官到随员全都满额,整整有三十人之多。
上郡的公大夫已经回郡请求任务,各级大夫们被要求不要回郡,都留在河东带队。张禄也没有冷落他们,由皮绾出面,将他们临时组织成一支守备部队,主要任务是维持安邑的治安,辅助任务是开垦荒地。这支部队还有三千人左右,编成六个营,官大夫和大夫都由上郡人担任;上郡没有其他的公大夫,就从其中选了三个年资高的官大夫代理公大夫,领千人将。由于相当多的上郡士卒已经移民,留下来的只是少数,原有编制早已被打乱,现在的秦军士兵之间基本已经相互不认识了。
三名公大夫的任务每日轮换:巡逻放哨、整军训练、开垦荒地。安邑的存粮严重不足,好在各县通往安邑的通道已经畅通,张禄拼命让各县往安邑调集粮草。连猗氏的牧民也被动员起来,用牲畜到各县去拉粮食,连小畜都用上了,勉强维持安邑的粮食供应。但相应的,各县的粮库基本清空了。
上郡的移民,原来都是有爵位的。目前不算修路的功劳,单只因移民而获赐一爵,就有不少上造成为簪袅。再加上其他功劳,又有不少公士晋爵簪袅。如此一来,有资格移居安邑的人就多了起来。张禄命各地将有资格、有意愿移居安邑的人,全部造册上报,于年后根据命令统一组织移居,目前仍在各县从事各自的生产。
张禄让安邑令在轵道口树立招贤榜文,并不时派人查看,只要有损坏的,立即更新。同时,在涑水入谷口处划了一块区域,临时安置从轵道迁出的魏民。
在等候最终收获的时间时,张禄、皮绾和郑安平等人一起详细地讨论了安邑今后的工作,把任务条分缕析地列出大纲,决定由郑安平再次返回咸阳,向相府报告。
这次郑安平不敢只身前往,带上了陈四和芒未,还让皮绾从自己的刑曹中推荐一名从事相随。他们的这次报告将只限于安邑的未来发展规划,属于一次特别报告!除了四个官吏,盖聂和五旺也作为庶子随行,侍候他们的起居。在河东奔波这几个月,只有盖聂的成长是最大的,他几乎长成了成人的身材。
六人也没有车坐,也没有马骑,只能步行到蒲坂,乘船到咸阳。路上一个来回就得大半个月,加上在咸阳的停留时间,差不多得一个月。这次出行没有什么紧急情况,加之道路状况良好,大家都比较放松。四个人个个执戟佩剑,倒也装容整齐,惟独胡子拉碴,显出无尽的风尘。两名庶子只背着行囊,并不携带武器,只执一根手杖作为助行。
到达蒲坂后,郑安平带着盖聂和小奴见了面。由于小奴还寄居于蒲令的家中,他们没有留宿,郑安平告诉小奴,等自己在安邑有了房舍了,就把她接回安邑去。
到了咸阳,郑安平一行依旧投宿咸阳宫旁的馆驿中。他们发现,楚太子和黄歇的院子已经变得十分零乱,显然楚太子就要搬进楚宫中居住。
咸阳的另一处,正在为公子缯修建宫室,因为他将在岁末年初正式就封安国君!安国在南阳郡,距离穰、邓不远。
先到咸阳宫报到,表示自己是代表河东告成。接待的侍郎十分客气,恭敬地接过节符,登记了事项,请郑安平回去了。郑安平回到驿站后,陈四和芒未告诉他,太子和黄歇邀请他们共进晚餐。三人把自己的晚餐留给了盖聂和五旺(他们三人都有爵位,有相应标准的免费伙食,但盖聂和五旺没有),自己到后院来见黄歇。开门的仍然是芒申,把三人接了进去。
黄歇和太子、太子傅在正堂等待,见了三人,皆坐起相迎。由于有芒未,黄歇特地让芒家三人也一起来作陪。黄歇问了河东的情况,郑安平一一作了说明;车右和虎仲两先生也问了些问题,芒未代郑安平作答。说起张禄发现了通往轵道的谷口,连黄歇都感到惊讶,表示没想到这条道路的出口处竟然无人防守。
早就知道陈四擅长绘制地势图,黄歇专门向陈国提起,陈四就把自己绘制的图册全都拿出来,堂上的人坐在一起,认真查看。黄歇摇头叹道:“如此宝地,魏竟献于他人……”啧啧连声。
郑安平道:“河东已定,便当若何?”
黄歇道:“凡治国者,不过庶之、富之、教之三道。河东既定,便当庶之;既庶之后,复当富之;民之富也,复当教之。”
郑安平道:“安邑虽曰一郡,其众不过三五万户,纵庶之,经年未可倍也。曾不及封君之一地。奈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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