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剑斩狐妖(2 / 2)
“什么银子?多少?”</p>
“七百九十两斩妖银,其中十两是你的伙食费。”</p>try{ggauto();} catch(ex){}
沈仪抱臂靠墙,如今妖物除尽,这笔钱财方能拿的问心无愧。</p>
林白薇迅速换好衣服,盯着他的背影,只觉又好气又好笑。</p>
还有零有整的,算的那么清楚。</p>
她擦拭着脖子上的伤口:“我在镇魔司当差,职位等同于偏将。”</p>
此话一出,林白薇发现沈仪默默转过身来。</p>
当她以为对方要问更多时,却见青年翻翻白眼,略带无奈道:</p>
“抹个零,七百两。”</p>
“我不是那个意思!”</p>
林白薇跺脚,分明是想说出实情,以真实身份感谢对方这段时日的照料,一点白银难道比自己的人情还值钱么。</p>
“那就没别的事了。”</p>
沈仪并不觉得女人亏欠自己什么,钱货两清,还赚了一本玉液境武学。</p>
顺便能替自己抗下许多杀妖的黑锅。</p>
譬如这次,狐妖大概率会把这笔账算在对方“师傅”头上。</p>
唯一可惜的就是……</p>
沈仪看向远处地上的羊肋排,自己实在是不会烧菜,以前还能假装不知道,如今再让未来的顶头上司干活,就不太礼貌了。</p>
“要不,我吃個晚饭再走?”林白薇同样看过去,咽了咽唾沫。</p>
“你躺着休息会儿,瞧好了。”</p>
没等对方回应,她捡起东西便进了厨房。</p>
沈仪略微一怔,倒是有些出乎意料。</p>
片刻后,他将目光投向门外,面板迅速展开。</p>
【斩杀初境圆满狐妖,总寿六百零二年,剩余寿元四百七十二,吸收完毕】</p>
【剩余妖魔寿元:六百五十七年】</p>
这只狐妖乃是沈仪见过最有天赋的一位,剩余寿元也是最多的。</p>
但他现在却没心思细想。</p>
相比起刻意显露出的四合真罡,通过寿元弥补十二大窍的手段,才是真正应该藏起来的东西。</p>
趁着林白薇不在,五年寿元投入风雷伏妖真解。</p>
下一刻,他虽仍旧脸色发白,体内空荡的大窍却是瞬间充盈起来。</p>
只要他愿意,像刚才那样的罡气,还能放出一百三十一次。</p>
沈仪缓缓握住了刀柄。</p>
……</p>
夜幕将至。</p>
柏云县,长街上只剩下零散几个路人。</p>
随着那墨黑长衫男人踏上街道,十余道打扮各异的身影悄然汇聚而来,细碎言语钻入他的耳畔。</p>
乞丐脸色凝重:“我去林府看过了,那不是林大人,应是妖魔变化而成,不确定有没有发现我。”</p>
撑糖人杆的青年接着道:“据坊间传闻,林大人曾出城降妖,重伤而归,被姓沈的差役送回林府。”</p>
又是几人靠近过来:“沈仪,出生于柏云县郊,曾在客栈后厨打杂,十四岁开始混迹街头,后被刑房主事宋长风看中,入了衙门班房,恶迹斑斑,生性好赌,甚至勾结妖魔作乱。”</p>
李新翰侧眸看去:“是个恶捕?”</p>
旁边又一人摇头:“也未必,据六里庙村民所述,他曾独身前往,斩妖十三头。又得知县供认,我们来的那日,金刚门徒与东山猿妖传信,伏杀沈仪于荒地,第二日猿妖与典吏皆亡。”</p>
“我暗自打听了一番,有不少百姓曾被差役掳走闺女,后经他手送回,以米面赔罪,算算时间,差不多也是他斩妖的那几日。”</p>
将诸多信息汇总。</p>
李新翰眸光远眺,看向了不远处房门,略带几分讥诮道:“隐忍多年,神功大成,洗清冤屈?”</p>
乞丐知道他在说笑,但还是犹豫道:“虽有敷衍巡查,临时抱佛脚之嫌疑……但你说的也不是没可能,毕竟他曾被整个衙门排挤,只是做戏的话,有些过了。”</p></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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