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4、此人不简单(下)(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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瞽叟绝不是什么好称呼,充满了嘲笑和调侃之意,就算他真是个瞎子,也不好这么叫人。他之所以有此称号,当然与重华的“事迹”有关。

重华生母早亡,瞽叟又另娶继室,继母又生子名象。据说瞽叟、继母、象这一家三口曾多次欲谋害重华。比如有一次重华修补谷仓的屋顶,他们便纵火焚毁了谷仓,重华则举着两个斗笠跃下谷仓、毫发无伤。

还有一次瞽叟与象让重华掘井,他们却在上面将井口给埋死了。而重华事先看穿了他们的阴谋,早就在井下横向打了一条地道,安然脱困而出。象以为重华已死,便欲霸占重华的财物和妻子,并住进了重华的屋子。然而重华却回来了,使其阴谋又未得逞。

虽然这一家人做了诸多谋害重华之事,但重华对父母和继母一起非常孝敬恭顺,亦很关爱同父异母的弟弟象。正因为他宽厚的仁德与品行,更因为他极具传奇色彩的经历,使其受到了众人的爱戴,贤名传播四方、直至上达天听。

重华受四岳部举荐,得到天子帝尧的赏识和重用。帝尧将两个女儿娥皇、女英嫁给了他,如今又任命他为朝中司士大人。

彭山幽谷中,虎娃讲述了重华的出身来历与传闻事迹。玄源诧异道:“这重华的经历可够离奇的!若说不受继母待见,此事世间常有;可是一家人都想杀他,这就太罕见了。若因故想杀人,在哪里、用什么法子不可以杀人?偏偏点火烧了自家谷仓,掘土埋了自家挖的井,这是造了多大的孽呀?”

虎娃淡淡道:“常人并非穷凶极恶之徒,就算心怀杀机,亦有畏惧,怎敢公然行凶?谷仓失火、凿井塌陷皆可视为意外,既不能列为罪证,亦显得事迹可信。事后还有回转余地。”

玄源皱眉道:“你的意思是说——瞽叟等三人根本没有被定罪,也没有受过任何处罚?”

虎娃笑道:“谷仓有可能是真的着火,凿井也可以是自行塌陷。只要没被抓住现行,瞽叟等人自己不认罪。你若是理正大人,又有什么证据给人定罪?

若真有此等杀人放火的罪证落在有司之手,又岂能容他们安然无恙、不受任何责罚?至少据我所知,瞽叟与其妻子如今皆安居在乡,未曾受任何刑处。”

玄源:“那么这些事情。又怎会传扬天下?”

虎娃笑着反问道:“你说呢?这些事迹,成全了重华的美名,总不会是瞽叟等人将之传扬出去、以宣布自己的罪行吧?”

玄源:“这倒有意思了,有司并无罪证,罪行却传遍四方,瞽叟等无法自辩亦不敢自辩。”

虎娃点头道:“那是当然,重华已名扬天下,是朝中重臣。世人皆知,瞽叟一家全赖重华的恭顺仁厚而苟存,他们又怎能做出不利于重华声名之事?”

玄源沉吟道:“他们想说也是说不清的。谷仓应该真的着过火。那井也应该真的塌了,有可能是他们干的,也有可能不是他们干的。有司没有罪证,无法定他们的罪,但他们同样也无法自辩,因为这种事情真的发生过。

我们并不知更多内情,不好妄下断言,就姑且认为其事迹为真。瞽叟等人若真的做过,掌握其罪证的只这可能重华,然而重华却没有将罪证拿出来。待其仍然恭顺仁厚。”

虎娃:“所以这些事不能是瞽叟等人所说,他们若开口便等于认罪;也不能是重华本人公开宣扬,他若开口便等于举证告发。只能是外人所传,却无法得到当事人的确证。而重华也乐见其事迹流传。

重华若真有瞽叟等人的罪证,不拿出来对他列有利。若拿出来,不过是定瞽叟等人之罪,不能添其仁厚之名。”

玄源:“你真不愧是当年巴国理正理清水的传人,听闻此事,首先想到的便是这些。重华家有三凶。而成其一人之美。在我看来,尚不如平常无事人家之子。帝尧身为中华天子,总不能就困为这写,便把女儿嫁给重华、并重用他吧?”

虎娃摇头道:“瞽叟虽出身低微,亦为颛顼后人,虽无衔爵在身,在族中亦是名门。重华自幼耕于厉山,才华卓著、博闻广识,受众族人追随,早有贤名。但天下之大,有贤德才干之士甚众,他又如何能格外声名远扬、上达天听呢?”

玄源:“我明白了。重华确有才干,但中华各地有才贤士甚众,他又如何能不泯于众人而独受瞩目?国中百姓喜传异闻奇事,而重华事迹别具传奇,正属喜闻乐见。帝尧嫁女并任用重华,亦可在中华之地传扬天子美誉,总比把女儿嫁给默默无闻、声名不显者强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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