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章 选择(2 / 2)
“因此,出现被告方才所谓的那些字词雷同实在太过正常!”宇都宫冷道一声。</p>
听着这位名教授的驳斥,北原亦随即针锋相对道,“问题不是在于这些点校之处,是不是参考了芥子园本。而是在于比对结果显示,被告的底本选择根本无从体现是出其是清正园本!”</p>
投影白板上的一组组数据不断滑动,那一张张饼状图、条形图,印证着,至少是看起来印证着这位北原律师的话语。</p>
宇都宫皱着眉头。由于此前,没有拿到下川的点校第三稿,他根本无法临场对这些复杂的比对结果进行反驳。</p>
然而,他毕竟是东洋知识产权法的权威。在稍作思索之后,他再度开口道:“退一步讲,即使构成了底本相同,亦不符合原告所谓的抄袭之意。两部点校作品即使选择了同一底本,难道就会构成抄袭吗?!原告显然在滥用‘抄袭’一次的表意!”</p>
“底本的选择,仅仅只是一个动作。在这个动作本身之中,根本没有任何进行创作的表达出现。试问,难道被告选择了与原告相同的底本进行点校,就会构成抄袭?这简直是无稽之谈。案涉是已经进入公共领域的作品。下川可以选择芥子园本进行点校,其他学者亦可以选择芥子园本进行点校。我们不能说下川选了芥子园本进行点校,其他学者便不能够在选择芥子园本。”</p>
宇都宫走在法庭之上,“举一个类似的例子,就拿翻译来说。假设一部外国小说有第二版和第三版。两版相较各有高低。对此,有翻译者选择了第二版进行翻译,另一个翻译者也选择了该小说的第二版进行翻译。难道这种选择会是抄袭吗?”</p>
“我想向法庭强调的是,原告主张的底本抄袭根本是一个不成立的概念。底本的选择,只是一个选择。完全不包含任何的创作因素。在这个选择的过程中,没有任何独创性的出现。仅仅只是一个选择的动作,怎么会构成抄袭呢?”</p>
“试问这个选择的过程本身,有创作出任何的文字、声音、影像吗?没有,没有任何新的材料被创造出来。既然如此,连新的材料都没有产生,所谓抄袭又何从谈起?”</p>
“据此,原告所主张的底本抄袭根本不成立。其所举证的所谓字词雷同一事,同待证事实缺乏关联性,更与证明目的,无法产生联系!”</p>
宇都宫一番犀利的驳斥如同滚滚浪潮般袭来。在不到片刻之下,便能做出这样的法律论述进行还击,无与伦比地展示出了这位名教授极其深厚的法学底蕴。这位东洋知识产权法学会副会长的头衔绝非浪得虚名,而是实打实地有真材实料。</p>
法庭之上,这两个身影彼此互相对立。</p>
一位是刚毕业的东大年轻律师,而另一边是东洋的法学权威。</p>
这两个看起来地位有些相差过大的人物,却在今日的庭审之上,产生了激烈无比的碰撞。</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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