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五章 也姓赵?(1 / 2)
传销伤人案事实清楚,调查取证也非常简单,双方全部被抓现行,一个跑掉的都没有,很快就进入了司法程序,具体分为相互有关联的两宗案件,一宗被告人是以‘金老师’为首的传销团伙,一宗则是赵泽君的故意伤人案,由天河市当地法院审理。
泽联科的律师团队赶到了白河市,赵泽君取保候审,但不得不开白河市指定住处。
在住处里,律师和赵泽君分析了案情。
赵泽君的意思,这次的底线是要咬死金老师。目前看来难度不大,因为传销团队中,被金老师用电锯砍中的苏童,送医院后没抢救过来,挂掉了,就凭这一点,再加上传销问题,不出意外的话,金老师大概会牢底坐穿,律师的估计是20年到无期,偏向无期。
问题是传销团队的其他伤员,一个重伤,剩下的七八个轻伤,已经严重的触犯了刑法,作为‘主犯’,赵泽君必须承担大部分责任。
“按照目前现有法律规定,正当防卫必须在对方正在实施犯罪时,并且你只能用同等或者低于对方伤害的手段回击,对于防御的时机、手段、程度,都有很严格的要求。赵总,这次很难划归到正当防卫的范畴里。”
律师有些为难的说:“法律毕竟是法律,按照历史上存在的众多判例来看,我们尽量争取防卫过当。”
“我当然知道这不属于正当防卫,你们打你们的官司,尽力就好,其他事不用操心。”赵泽君冷笑一声。
临时的住处是白河市的唯一一家五星级宾馆的商务套房,此时已经被改成临时办公室,忙忙碌碌的,并不止泽联科的法务人员。
……
刚进入司法程序,国内最大的综合性论坛天涯里,就出现了一个很热门的帖子。
发帖人是一个从沿海回来的大学生,讲述了自己一年多之前在沿海陷入传销组织,被洗脑的亲身经历。
传销在国内不是什么新鲜事,关于传销的危害也已经通过各种渠道有所普及,而然每年陷入传销组织被洗脑的人已久如过江之鲫,即便十几年后,还是有大批人奋不顾身的投入其中。
归根结底,人类渴望一夜暴富的心态从来没有丝毫减退,尤其是富人越来越富,穷人越来越多的情况下,即便知道这是一块有毒的蛋糕,很多人还是毫不犹豫的吞下。
传销不是新鲜事,而这篇文章之所以能短时间内变成热点,主要还是因为它的写作方式。
通篇几千字的文章,没有声嘶力竭的喊口号打到传销,看上去更像是一篇短片的小品文,通过作者在传销集团中‘亲身’经历的几个小故事,传销集团疯狂丑陋的嘴脸,跃然纸上。
所有的故事,一定要有个结局,坏人得到应有的惩罚。这篇文章里,坏人无恶不作,令人义愤填膺,但最后这个传销组织依旧逍遥法外,继续骗人,只不过作者本人通过自己的机智和顽强逃了出来。
除了通过文章里的小故事,对传销组织产生负面观感,深恶痛绝,故事最终‘坏人没有受到惩罚,好人忍气吞声’更是让所有阅读这篇文章的读者自然而然的憋了一口气,几个小故事里,传销组织的手段越是恶劣,读者的这口气就憋的越大。
当然,人是健忘的,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篇文章,这个故事,以及读者内心的情绪,会渐渐的淡去。
但就在这时候,国内最大的个人交流网站,博客中国上,发布了一篇个人和传销团伙斗争的博文。
博文的作者,是建武市电视台实名认证的主持人博主周媛媛,整件事是她亲身经历,故事的主角,是泽联科的老总赵泽君。
勇闯传销窝点,力救被囚禁的女大学生。
图文并茂,传销窝点的洗脑动员会,所谓投名状性质的‘分享会’,窝点里囚禁人的小房间,电锯,白色床单上用血写着的‘杀人’两个大字,在所谓的‘老师’用电锯破门千钧一发之际,赵泽君带人赶到,被人围攻……这一幕幕都鲜活在展现在博文里。
“目前赵泽君本人已经涉嫌故意伤害,已经被白河市公安机关逮捕,接下来很可能面临刑事处罚。作为事件的亲历者和一个新闻从业者,我本人不想予以评判,只是希望把事实呈现在公众面前,让更多的人知道。我相信,每个人的心里,都有一杆叫做良知和常识的秤……”
博文刚发布,就被博客中国在首页上置顶,全力推广。
短短不到一周时间,博文的点击量破千万,留言近万,被博客中国一众明星名人全篇转载。
国内某一线女星在转发后评论‘为被骗大学生祈福!为赵总点赞!纯男人,真汉子!’
某网络知名段子手说:“赵泽君和国家反恐英雄的唯一区别是,他不拿国家给的工资。”
某国内著名律师发表长文,“面对一群近乎狂热宗教份子,并且使用的电锯这种极度危险武器的传销分子的情况下,无论是被害人还是解救人,生命都在持续受到威胁……正当防卫、防卫过当的判定,体现的不是法官的水平,而是常识和良知……”
有人@了建武市法院,建武市中法在两天之后,居然通过官方博客公开回复了:
这一判决,关系到人民群众对法律的信心,希望我们的同行,能交出一份对法律负责,对人民负责的答卷。
虽然没有明说,但态度已经足够鲜明。
网上的普通群众更是群情激愤。
“操,那个传销团队就该全部枪毙,打伤算是便宜他们了!”
“做传销的死全家!”
“应该给救人的人发见义勇为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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