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三章 公司章程(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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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家的变故,对赵泽君触动很大。

泽业上市,股权一定是分散的,预计上市后,赵泽君本人直接间接掌控的股权大约在40%,公司72名管理团队的股份大约在7%,员工内部股2.5%左右;剩下的,一小部分引进几个大型资本股东,进行战略合作;最大一部分还是公开发售。

换句话讲,理论上,赵泽君是有可能被人KO出局的。

但这仅仅是理论。

几个律师都是一愣,事实上,还从来没有出现过公司创始人掌握40%的股份还被KO的情况,一方面,公司创始人拥有极高的威信,得到各方面的信任,另一方面,仅仅从股权架构上来说,一个上市公司40%的股权是一个巨无霸数字,几乎无可动摇。

40%超过了三分之一股权,这就意味着,不经过持股人同意,上市公司董事会无法更改公司章程、合并、重组等等直接影响公司大局的重大决策。

加上高管和员工代持股份的决策权,赵泽君本人的决策权已经超过了50%,理论上来说,连被罢免的情况都不可能出现。

只有一种情况:全世界,包括姜萱等人在内的高管、整个泽业的持股员工、所有泽业的持股战略合作伙伴、全部购买泽业股票的股民……这些人加在一起,造赵泽君的反,赵泽君的地位才有可能受到威胁。

上市公司股权架构不是小学一年级算术题,牵扯到很负责的方方面面,某人一定要51%才能控制公司的想法在业内人士看来未免有些可笑,上述的‘造反’情况显然不可能发生。

德源集团就是个例子,牛胜利几乎都要死了,还是有很大一批人站在他这边。

其实以赵泽君对于泽业的掌控力,哪怕他不持股,对泽业也有一言而决的能力,这是一个由他一手缔造的地产帝国,换一个人来,股东不答应、员工不答应、合作伙伴不答应,也许连政府方面都不会答应。

也不知道赵泽君从哪来的这么大不安全感。

不过一个律师还是回答说:“赵总,这两点都不行。大陆和香江的股市不支持AB股模式,按照大陆的有关法规,董事也必须由股东大会投票选出。”

互联网企业可以海外上市,但地产企业不太一样,和目前上市的所有国内地产公司一样,泽业能选择的上市地点,只有大陆和香江两块。这是一个不成文的潜规则,具体原因不必细说。

赵泽君想了想,“那能不能有毒丸计划?”

所谓毒丸计划是一类反收购手段的统称,反恶意收购的理想武器:一旦未经认可的一方收购了目标公司一大笔股份时,毒丸计划就会启动,其他所有的股东都有机会以低价买进新股,导致新股充斥市场,这样就大大地稀释了收购方的股权,继而使收购变得代价高昂,从而达到抵制收购的目的。

这不是什么阴谋,而是可以写进公司章程的阳谋,堂堂正正,美国有超过2000家公司拥有这种工具。

这话一说出来,在场律师都明白了赵泽君的真实意图:防止上市后被恶意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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