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一章 往事(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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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是倒回到2007年10月,沈临还是天宇力捧的快男十三强选手之一。

而且他还是这些人的好‘兄弟’,毕竟他年龄最小而且是天宇力捧的歌手之一!

“临子,你说你好好的畅销书作家不当,跟我们这帮人叫什么劲?”

蜀都站巡演结束,浑身疲惫的沈临还有余浩明两人坐在酒店的沙发上随意瞎聊着。

“谁让我女朋友喜欢看到我在舞台上呢!”

沈临乐呵呵说了一句。

彩灯一样的情侣表情立刻让余浩明不爽了!

“我可告诉你了,咱们公司不允许歌手私下谈恋爱,免得被粉丝发现,影响人气!”

“不怕,我这是单恋,她还不知道呢!”

“哟!暗恋都能让你玩出花!告诉哥,她是谁?”

“你也认识,就是那个新版《神雕侠侣》里的演员!”

“刘…刘亦非?”

“滚!我倒是想,有可能吗?”

“估计也没戏,难道是孔林?”

“我有那么重口味吗?明告诉你吧,她叫杨蜜!”

……

2008年6月的凌晨,沈临正在租的房子里写稿子,很突兀的,手机响了,随手拿过来,是余浩明。

“说,有什么事。”

沈临的语气有些冷淡,甚至有些漠然。

这段时间,沈临跟整个天宇的人闹得很僵。

第一,他不愿意给其他人写歌;第二,他也不愿意按照公司的规定出歌。

既然你这么吊,公司对他也就不闻不问,基本上算是放弃他了。

沈临也不在意,单是《盗墓笔记》这一个系列,就足够他一辈子吃喝不愁了!

与此同时,跟公司的一些‘兄弟’慢慢的也就越走越远。

甚至还跟余浩明吵了一架,因为《天天向上》的事。

涵哥很欣赏沈临,沈临也挺愿意到《天天向上》露个脸,但天宇方面主推的是余浩明。

如果余浩明能好好说话,沈临本身也不是很想做综艺节目的主持人,可这家伙直接找到沈临让他把录制《天天向上》的机会让给自己。

给出的理由很强大‘你都会写书了,干嘛还跟他抢一个综艺?’

这就跟你有钱,我找你借钱,你不借就是犯罪一样!

沈临可不会惯着他,直接赏了他两耳光。

俞浩明也急眼了,居然想反手!

他哪是沈临的对手,随手拿起旁边的板凳,差点没把他砸死!

可惜,天宇方面对余浩明算得上绝对的力挺,直接越过王涵,余浩明空降到了《天天向上》。

讲真,如果沈临真的想争那个主持人的位置,他会争不过余浩明?

跟小爷装逼,没打个半身不遂就已经算沈临很有仁慈之心了!

所以,态度能好也就怪了!

“嘿嘿,你上下QQ,我给你看张照片!”

俞浩明不仅没有生气,反倒乐呵呵笑了出来,然后,发过来一张图片!

是一张酒店的床照,俞浩明赤裸着上半身,关键他旁边睡着杨蜜!

摆明了,两个人之前做过!

艹!

沈临直接把电脑砸了。

后来的事情,大家都知道了。

沈临很不爽,打个飞机直接飞到了美国。

先是各种嗨皮,流连于夜店之类的场所,后来才开始写东西,想着能打入好莱坞。,证明下自己的能力!

总之,余浩明这个人算是沈临的情敌了。

……

“…沈导,能不能跟我们解读下余浩明的意思呢?”

机场出口处,网易的记者依然在穷追不舍。

“你问我?我特么问谁?他写的微博,你找去他,缠着我干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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