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 平地惊雷(2 / 2)
“那……那三叔,您今儿还带我看电影吗?您可答应过的。人要说话赖皮,是不是也挺没出息的?也没担当呢?”
“嘿,你个臭小子!还会拿话儿挤兑人了你……强词夺理,该打!”
洪衍武说着在洪昀屁股上茁实猛击一掌。
这次下手也的确重了点,把洪昀疼得哎哟一声蹦了起来。
“三叔!得亏你不是我爸。你下手可比我爸狠多了,这一下顶十下的……”
洪衍武却挥手又是一巴掌。
“你得亏不是我儿子,要是,我不打你个半死不算完。喊疼,同样没出息,以后在我这儿,越叫越打,记住没有……”
打归打,疼归疼。洪衍武并没有食言,最后还是带着洪昀去看了电影。
甚至散了场,他还在菜市口电影院旁边的澡堂子冷食店里,花三毛钱让这小子吃了俩填了人工奶油的羊角酥,和一大碗粉红色的杨梅汁刨冰,把这小子美得摇头晃脑,直说世上只有三叔好。
可是呢,等一回家洪昀就苦瓜脸了。
因为洪衍武说今儿这事儿不能算完,先搜走了他兜里的另外俩麻雷子不说,还逼着他从明天开始去捉土鳖。
这是要他把土鳖卖给药店,用换来的钱补上镶玻璃的钱。还说否则就不带他去看电影,不给他买玻璃球儿、小人儿书、蝈蝈儿、糖豆儿、大酸枣儿了。
在这件事儿上,洪衍武一点儿不糊涂。一是一,二是二,疼侄子和惩罚并举,泾渭分明,决不能混为一谈。
应该说,这是以他亲身经历,从当初陈德元让他择线头的事儿上学到的。
可见在人生里,能遇到真正关怀自己的明白人,这种潜移默化的好处有多么大。甚至能让自己的后辈受益良多。
而洪昀呢,虽然今天挨了揍,又摊上了件苦差事,让他龇牙咧嘴叫苦不迭。却既不敢抵触,也不敢记恨,之后也老老实实乖乖照做。
因为孩子虽然年纪小,不懂得什么大道理,在情感上却是最敏感的。他能分辨出恶意与善意,也能感受到真正的关心和爱护。
更何况,他又是那么的崇拜和喜爱这个三叔!怎么好意思不听话呢?
这话一点没水分。
一来是洪衍武平日是对他实在的好,跟着三叔连吃带玩,有什么好东西都给买。
二来是他爱听洪衍武那些“怎么白坐40路电车不打票”,和那些鬼怪狐仙之类不着边际的神侃胡聊。
在他看来,自打三叔回家,他从此就有了两种活法儿,正常家庭生活与刺激的三叔生活。
在家庭生活里,自己什么也不要干,什么也不能干,全得听家里长辈的,除了坐等吃喝以外,只能学算术、写大字、背古诗。
但在三叔的生活里,就不一样了。自己什么都可以干,还全是刺激的事儿。
给他买吃买喝还是次要的,主要是三叔教他捉鸟套猫,带他捉蜻蜓捕“季鸟”(土语,蝉),分辨各种虫类。
三叔还给他讲评书故事,教他怎么用勾拳和跤绊儿打败幼儿园班里的“大王”,篡位登基。
自然他就喜欢三叔的生活。他把三叔视为极有尿性的真英雄。
甚至就以言语而论,他都觉得三叔的水平也远比旁人为高。
三叔会说谁都不敢说,也想不起怎么说,而且要说得倍儿有劲儿的话。能用仅仅几个字,就把人心里的难过劲儿全发泻出来,就像放个炮仗似的那么痛快。
比如说吧,这一天他在幼儿园里淘了气,让阿姨训了一通,还给告了家长。该用什么话来解解憋屈?
三叔就有好办法——“他妈(的)!”
这仨字能让人且痛快呢。只要一出口就解了恨,多么地省事、方便。根本就不需要再多一个字,那么天然的干脆利落脆,有力量。
当然,三叔的语言并不只一味的只图简便。还会许多很复杂,却朗朗上口、十分有趣的顺口溜。那些更是常人所不知的,而且数不胜数。
“一对老头老太太,他们两人上北海,老头背着老太太,摔个跟斗起不来。”
“高级奶油高级糖,高级老头上茅房,一摸裤兜没有纸,一摸屁股满手屎。”
“大肚蝈蝈王四海,荞面包子吃四百,荞麦面汤喝两缸,摸摸肚子还发囊。饭桶冠军王小强,发面馒头吃两筐,鸡蛋菜汤喝两缸,大屎巴橛子拉两方。”
“一年级的小豆包,一打一蹦高,二年级的小茶碗,一打一个眼。三年级的吃饱饭,四年级的装子弹,五年级的一开火,六年级的全滚蛋。”
“傻冒儿青年过马路,稀屎拉一裤,捡张糖纸擦屁股,越擦越黏糊。警察过来打屁股,越打越舒服。”
“一男一女笑嘻嘻,连忙拿起照相机,只听咔嚓一声响,俩人永远在一起。”
“有一个地方,从来不穿衣裳,那就是洗澡堂,左边是男的,右边是女的,中间还没有墙。”……
洪昀真的学了不少这种顺口溜,这比他爸妈安排他背的古诗记得快多了。到真闷得慌的时候,他就会对着墙,偷偷儿自娱自乐来上两段儿。
洪衍武,其实在他眼中,学问比上了大学的洪衍文都要高明许多。
因为他二叔写的诗歌让人根本看不懂,也只有三叔如此生动的表述,才能算是一个伟大的诗人!
唉,可怜的洪昀啊,还真是欠缺正确的分辨能力。
怎么说呢,他就像一块海绵一样,把洪衍武身上好的、坏的,所有的东西,一概加以崇拜似的吸收。
如果从“学好不容易,学坏快着呢”这一点出发,洪衍武尽管对此毫不知情,也绝非他的本意,但摊在他头上的罪名,似乎……倒也……并非全然无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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