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七十四章 城堡条款!(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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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直太帅了!这才是我梦想中的汽车!”

“这防弹性能比得上军用装甲车了!”

“越野能力更强好不好,一米多高的路障,直接就冲上去了!”

“没有人发现开车的人车技超牛吗?车轮打的那两下恰到好处,简直就是神来之笔!”

“车主胆气更牛,愣是在五把自动步枪的扫射下待着不动,等到敌人全部凑到一起了,直接开车砸地鼠,还TM一下压了六个!群灭!车主才是最终大BOSS啊!”

“我要是也有这么一辆车就好了!黑帮火并时我都敢开着车从他们中间穿过去,子弹“啪~啪~啪”打在车窗上,我女朋友会刺激得疯掉的!”

“楼上好主意,你可以直接停在战场中间,里外一起“啪~啪~啪”!”

“确实好主意!我也想试试!”

“这车哪里有卖的?”

“同问!必须买一辆!”

“这是哪部电影的片段吧?”

“不可能,电影里怎么可能放两端内容完全相同,只是拍摄视角不同,还长达五分钟的监控视频,除非导演疯了!”

“肯定不是电影!太真实了,整个视频一镜到底,没有任何特效的迹象,绝对是监控实拍无疑!”

“明天看新闻不就知道了!要是真的,这次袭击事件肯定会上头条的!”

“说的没错,不过车主压死了六只小地鼠,会不会坐牢啊?”

“肯定会!我是律师,根据加州的法律,在自卫中不允许使用致死***,除非对方正在或即将对自己使用致死***;或者对方正在或即将给自己造成严重身体伤害。而即使行为人碰到以上情况,如果行为人完全可以通过逃跑安然脱身的话,那么也是不允许使用致死***的,除非当时行为人是在自己的住所或工作的地方。从视频中来看,车主虽然受到了致死***攻击,但那辆性能强悍的防弹越野车让他完全有能力越过路障逃走,从而安然脱身。所以,除非他当时是在住所或工作的地方,才可以免除他的“逃跑义务”,正当防卫才能够成立,否则,他的行为就将构成谋杀。而从视频来看,那明显是一条林荫公路,所以,车主八成是凉了!”

“我是特工!开车的是我同事,我们有杀人执照,杀人不犯法!”

“这么厉害的车,真的有可能是特工!”

……

不知道多少人在看过视频后四处寻找这部车的信息,想要知道是哪家公司的产品,又或者是哪部电影里的主角座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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