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做托(1 / 2)
令周森兴奋的是,在报纸中缝的一堆广告中,周森发现了自己感兴趣的东西。
“寻人,男,76岁,脸上有伤疤,穿黑色西服,西服第三个扣子脱落。脚穿布鞋。有知其下落者,请通知四川路二十五号,陈先生,重谢!”
周森马上将这封广告看了五遍,默记住了。
然后,周森离开了办公室,出了保密站的大门。
“周森!”周森正准备上车,听到有人喊。
原来是洪媚,她正开车出大门。
“将你车子停在站里,坐我的车子,我们去吃饭。”洪媚指了指副驾驶座。
周森犹豫了一下,但是马上到车,将自己的车子停在院子里,随后跑向了洪媚的车子。
在周森坐上了洪媚的车时,院子内传来了龙应的声音:“不就是周定勋的一条狗。”
从保密站出来,周森让洪媚将车子停在他家楼下。
“回你那个狗窝干什么?”洪媚问。
周森马上说:“我身上没带钱,难道要你付帐?”
洪媚翻了翻眼:“快去快下来,我饿了。”
周森向着楼上走去,在洪媚看不到的地方,他加快了脚步。
打开门,他习惯性地检查了垫子,又四周检查了一下。
确认没人进来过后,周森才从书柜中拿出一本书。
这是本鲁迅全集,周森马上按照报纸上的广告对应的笔划数,在这本书中,找到了对其对应的字。
“1946年2月15日下午四点二十五分,沉春市‘春来茶馆’一楼。暗号照旧。”
周森马上将写下来的字条点火将其烧掉。
又在心中将这句话默念了一遍,最后重新布置报警系统,走出了房间。
下到了楼下,洪媚望了一眼周森:“怎么这么久?”
周森解释说:“找钱找了半天,原来掉到了床底下。”
洪媚催促道:“快点,你不饿吗?磨磨蹭蹭的。”
周森上了车,两人这才开车去了一间中餐酒楼。
要了一间包间,洪媚点了五个菜,点得周森真叫唤:“你能吃完这些菜吗?”
“谁说要吃完,每样尝一尝就可以了。你不见皇帝每餐一百零八道菜,他能吃完?”
周森点点头,赶情这位是宫里出来的,吃饭是尝尝。
“你送礼给站长了?”洪媚点好菜,回头问周森。
周森反问:“你为什么要这样问呢?”
“你一下子从最冷门的职位,跳到了最热门的职位。不给站长送大礼,梦都没你做的。”
“我是他的堂弟!”周森马上找借口。
“切!你真以为象吴秀波说的,站长磨练你?这话只有你信,别说我们不信,就是傻子都不信。”
周森没有回答,既不说是,也不说不是。
洪媚伸过手:“把你的钱包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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