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章 晏殊之论(1 / 2)
政事堂里,徐平和章得象翻看着沙州来的公文,讨论着那里的局势。
自太平兴国年间设译经院,后改名传法院,天禧年间自丁谓始,形成以宰相兼译经润文使的制度。此时中书是章得象兼译经润文使,宰执中名义上跟佛教关系最密切的人。徐平有意在中书设置统管天下宗教的制度,关于佛教的事情多与章得象商议。
沙州的佛教管理制度已经大致清晰,以僧录司管佛事,统领附近几州所有寺院。小寺能合并的则合并,不能合并的挂名于系账寺院名下,主事僧名籍在系账寺院,名义上是大寺的派出机构。民间所有佛社取消,在各寺院立功德簿,信众由佛社转到功德簿。
商量了半天,徐平直起腰,伸展了一下筋骨,道:“现在州境制度已立,只是如何由朝廷统管,还要再议。此事倒也不急,可以慢慢摸索。”
章得象道:“如今由各州管辖,也无大碍。佛事非天下急务,似不必朝廷来管。”
徐平摇了摇头:“现在制度初立,自然千好万好,时日一长,便有弊端出来。如各寺尽量用十方住持之制,住持换人,各寺公推之后,州府来定人选。日子久了,寺院住持必然被州衙把持。再年深日久,州里主官于政事不熟,这权柄就移到了下面吏员手里。吏员要贪利,所举人选必然不能服众僧之心,十方住持之制也就维持不下去了。”
章得象点了点头,没有说话。
对于这些事情,章得象总觉得徐平过于杞人忧天。每立一项制度,必然要提出将来会有什么害处,写明后人时间到了,当改则改。制度立下,只要禀公而行,哪里会有这样那样的弊端出来。制度难以维持,大多都是所选非人。
徐平可不这么认为,制度难维持,既有人选不合适的原因,也有制度本身对制度执行者改造的原因。只要是集体,最初大多会立下一些简单的制度,来约束众人行为,维护集体利益。在制度执行的过程中,会出现各种各样最初想不到的状况,制度不断被完善。随着制度完善,最终有一天会变得与初立时的初衷背道而驰,不改整个集体的性质都变了。
人在改造制度,制度也在改造人,最终会形成一个与最初愿望面目全非的局面。常讲不忘初心,实际上随着人和制度不断相互改造,不忘初心也没用,本着初心在改变了的集体中难以生存。要想政本初心,则制度就必然要不断变化,甚至不断来回摇摆。怎么不断地修正制度,又建立起政权的信用,是要执政技巧的。闷头维持制度不变,来获得天下百姓的信任,最终是连政权集体的信用一起失去。
人力有穷尽,徐平也管不了一百年会什么样子,他只能尽自己的努力,把每项制度的优点缺点一起列出来。为什么这个时候立这项制度,采用这种政策,要解决什么问题,会制造什么新问题,写出来供后人参考。解决了实际问题是功,立下制度不是德。不许别人改自己的制度,强求功德,大多会被后人嫌弃。
见章得象不理解,徐平道:“若以州郡为块,朝廷不以条提之,则为封建,权柄尽在地方。封建之害,前人论之甚详。一地封建,此一地终不为朝廷所有。一事封建,此一事终将为朝廷力不能及。此为政经纬,缺一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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