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七二章 墨守成规心余悸(四)(1 / 2)

加入书签

宋公无可奈何之时,墨者如同久旱之雨,让宋公看到了希望。

上一任宋公临去会盟之前,曾想要去沛邑看看墨者是否真的能够大治,也想让当初痛骂他的墨翟知道自己的占星祈禳之法真的可以起死回生,可惜没有机会。

新任的宋公年轻,又向来瞧不起自己的父亲。

于墨者平日也有接触,加上墨者帮着守城也不是一日两日了,略微商量,当即就将守城的虎符献上,将商丘城的防务全部交给墨翟。

这是墨翟行义五十年所得到的信任。

适在墨子号令之前,已经大体摸清楚了商丘城内底层的情绪,对于那些流言和童谣,哂然一笑。

一首是他编写的,另一首显然也是为了配合这首童谣编造出来的,他根本不在意。

墨者守城,一定要先讲清楚号令,适带着一部分宣义部的人就是为了到时候先把墨者的守城号令讲清楚。

守城不比平时,所以墨者的律令极为严苛。

之前墨者宣讲律令,还需要自上而下传达。

如今有了宣义部、有了早已在商丘布局的工匠会、麦粉铺、磨坊等一些集会场所,想要宣传墨者守城的律令就简单的多。

适也是第一次见到墨者的守城律令有多么严苛。

几张纸上,是墨子口述、书秘吏书写的律令内容。

适打眼一扫,整整齐齐的一排“杀”。

官吏、兵士和百姓仿效制作敌人的服饰的和军门旗帜的,杀。

不服从军令的,杀。

擅发号令的,杀。

延误军令的,杀。

靠着战戟悬身下城的,杀。

上城下城不与众人配合的,杀。

不是响应号令而胡叫乱喊的,杀。

放走罪犯遗失公物的,杀。

长他人威风灭我志气的,杀。

擅离职守,聚众瞎谈的,杀。

听到城墙鼓声却在应鼓击过五次之后才赶往办事地点的,杀。

不在某办事点却擅自进入的,杀。

带领手下人离开自己的办事处进入别人的办事处的,杀。

该处办事人员不予捉拿的,杀。

挟拿私人书信,杀,

替人请托成私的,杀。

弃城防事去干私事的,杀。

偷取他人妻子婴儿的,杀。

守城期间勾引他人妻子的,杀。

没有凭证却在军中乱窜的,杀。

敌人兵将少而说成多,军纪混乱却说整肃,敌人进攻办法愚蠢却说巧妙的,杀。

敌人用箭射来书信,不经允许而去捡的,杀。

敌人向城内故示伪善,响应的,杀。

城内将书信射给敌人,触犯这条禁令的,杀,尸体还要挂城示众。

趁围城抢劫财物的,杀。

城内放火的,杀。

城内失火、不经请示擅离职守,即便出于好心,杀。

奸**女的,杀。

故意烧毁粮食的,杀。

故意损毁兵器工坊的,杀。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