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三章 赵为之赵(上)(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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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侯苦笑道:“你也知道墨家的一些学说。论及守城,确是从墨翟以降,墨家守城之术天下无双,这是无可指摘的。”

“可是关于如何能够守住城邑,墨翟的一些言论,其实有些过于‘爱民’而无君。”

“若依其所言,正是:民献粟米、布帛、金钱、牛马、畜产,皆为置平贾,与主券书之。”

这一点算不上墨家守城的一些技术手段,但却是从墨翟时代开始墨家守城所要求君主必须做到的。只有做到这一点,墨家才可能会帮着守城,否则根本不可能帮着守城。

民献粟米、布帛、金钱、牛马、畜产,皆为置平贾,与主券书之。

也就是三大与八项之中的:不拿群众一针一线与借东西要还。所有为了守城征集的一切,都必须按照平价打上借条,有主券之人书写出借据,等到守城之后归还。

这一点,王公贵族不是不能接受,有时候只要能够守住城邑,他们可以接受很多的要求。

但是,这其中折射出的所有权问题,则是一旦深思就会让王公贵族难以接受的。

民献粟米、布帛、金钱、牛马、畜产,皆为置平贾,与主券书之。

换而言之,民众的东西是他们的私产,所以为了守城拿走民众的东西必须要偿还。这是违背分封建制的原则的,尤其是一些贵族看来,民众的东西为了守城这个理由,完全可以直接拿走,凭什么还要为置平贾,与主券书之?

既有主券书之,那么这就是借,借这个含义的背后,就是民众的所有权问题,再扩大一下就是:财产是不可侵犯与神圣的权利,除非合法认定的公共需要对它明白地提出要求,同时基于公正和预先补偿的条件,任何人的财产皆不可受到剥夺。

如今墨家的学说一直都是围绕着适提出的一些想法进行实践的,原本墨子或许只是认为这样可以方便守城。

但是现在墨子已经去世,适将墨子的一些言论借题发挥,围绕着“义”和“天志”来进行展开,使得这些做法背后的意义更为深邃。

如《杂守》所言的——民献粟米、布帛、金钱、牛马、畜产,皆为置平贾,与主券书之——扩展为这么做为什么是合于天志的、又是因为什么可以这样做。

扩展之后,便是“除非人定公共需要,同时基于公正和预先补偿的条件”,才得以借用、甚至强制借用民众的一些财产。

这里面公共需要也就是守城,而墨家守城又是“为义守城”,这个征调民众物资的条件,也正是基于墨家的义。

这其中的内容,可能对于一些尚且混沌的民众而言只是仁政,可是对于那些能够觉察到天下波涛的人而言,则更加看重那些隐藏在背后的“天志”。

公仲连对此有所耳闻,也知道墨家守城之术的一些细节,但他知道如果仅仅是“民献粟米、布帛、金钱、牛马、畜产,皆为置平贾,与主券书之”,只怕赵侯还不能够这样愤怒,以至于说出什么人心不古世风日下之类的话语。

他见赵侯这样说,便先试探着说道:“君上,民众求利,按墨家的道义,若说皆为置平贾,与主券书之,只要能够守住邯郸,倒也不是不可以答应。”

赵侯大笑道:“置平贾?若真是置平贾,我哪里会说民众贪婪无厌呢?”

“这邯郸之民,竟是趁国之危,要放高利贷给我呢!”

说完,将手中的书信送到了公仲连手中,说道:“你看看吧,这些民众再要求什么?”

公仲连接过书信草草略过,终于明白赵侯愤怒的原因是什么。

这些书信,是赵侯为公子时候的中庶子再五拜访了胡非子请求胡非子出面帮助防守邯郸之后,胡非子开始集结民众,以民众“公共意志”的名义,给予赵侯的一封信。

赵侯刚才说,若是置平贾,也就不会说民众贪婪无厌了。

所谓置平贾,也就是一种无息贷款,即为:守城的时候,征集民众的一切粟米、马匹、薪柴、房屋等,皆按照市场价记录,将来按照平价偿还。

这个放眼天下,已经算是惊世骇俗,贵族们多会觉得这不可思议:我用庶民的东西守城,居然还需要赔偿?

贵族用庶民的东西,为什么还要赔偿?

这是一个很高深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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