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6章 完璧归谁(二)(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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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北洋想起在东海达摩山,发现舍身崖下的建文帝之墓,靖难之役被叔叔燕王朱棣篡夺帝位,被迫流亡到海上。

再看血书,朴氏说“帝甚宠幸”,封她为婕妤。不久,明成祖远征漠北鞑靼,命朴婕妤随驾侍奉。明朝大军在斡难河畔的鞑靼营地内,发现一方秦朝印章,上刻“受命于天,既寿永昌”的虫鸟篆,确定为和氏璧传国玉玺,当初被元顺帝带入大漠。明成祖六次远征漠北,也有追寻玉玺之意,正如派遣郑和下西洋实为查找建文帝。归途中,七月十七日,皇帝驾崩榆木川。按照惯例,秘不发丧。明朝还有一项惯例,便是嫔妃要给皇帝殉葬,为皇帝侍寝的朴婕妤,亲眼目睹皇帝“马上风”龙驭宾天,太监在营帐中给她准备了三尺白绫……

“马上风?不就是在男女云雨之中猝死吗?”小郡王年纪虽小,但早已通了人事,经历过的女人没有上百也有数打,“大名鼎鼎的明成祖朱棣,迁都北京、建造紫禁城、远征交趾、扫荡漠北、派遣郑和下西洋、编纂永乐大典,开创盛世的永乐大帝,就是死在这个朝鲜妃子朴婕妤的十七岁少女身上?”

“哎呀,你怎么说得如此活色生香。”

秦北洋脑子里也联想一番,可惜岁月从来败美人,一直败成了眼前的枯骨。

朴婕妤不想为了一个老头殉葬,便在自缢前夜,携带玛瑙宝匣内的传国玉玺,悄悄逃出营帐,穿上男人衣服,偷了一匹骏马,独自深入戈壁。

“这朝鲜少女忒也胆大了!”小郡王拍了拍大腿,“反正都是一死,无非被抓获以后,死得比较难看,凌迟是免不了啦。但她带走传国玉玺,倒也是有心了。”

朝廷派遣东厂太监与神机营负责追捕。其中,神机营中军把总吴名,苏州阊门人氏,从军七载,屡立奇功,善骑射火器。途中遭遇沙尘暴,他独自掉队游荡于戈壁滩,竟与朴婕妤意外邂逅。

吴名本要押解朴婕妤回大营,两人共乘一匹马,在风沙中到了哈拉和林古城。他是个帅小伙,朴婕妤是朝鲜国美少女,孤男寡女,前胸贴后背,天地伦常,两情相悦,自不待言。

《朝鲜李朝实录》记载永乐皇帝阳衰,就是个性无能,如何比得过年轻的神机营军官?两人干柴烈火,犯下男女私情,血书里有“大逆不道”四字,还不得逃得离长城越远越好?他们携带宝匣里的传国玉玺,一路逃到“金山”就是阿尔泰山。

山谷之中,两人被鞑靼骑兵发现,逃亡到李陵碑前。吴名与朴婕妤下马,发现个地洞钻下去。这是古时盗墓贼所打的盗洞,坠落到古墓地宫,四周都是汉画像石。

神机营军官与朝鲜婕妤,自知无路可逃,此生必将困死于此,便在高丽纸上书写血书,记录这一段惊天地泣鬼神的历程,压在秦始皇的传国玉玺底下,后人若能挖开此墓,发现他俩的遗骸,就算是和氏璧为他们陪葬了。

落款时间是“大明永乐二十二年甲辰九月二十日”——秦北洋脑中浮起中国历代纪年表,换算成西历是公元1424年,西洋的百年战争还没结束呢。

小郡王读之眼眶都发红了:“这个朴婕妤,必是性情刚烈的女子,此生若能得到这样的她,身为男人也是三生有幸。”

“别抒情啦,他们在第二道地宫写下血书,又闯入第三道地宫,结果在李陵的棺椁前,遭遇汗血宝马镇墓兽,当作入侵的盗墓贼,死于独角之下。”

秦北洋准确地推理出这个故事的大结局。

“这是一个爱情故事吗?”

到底是女人心思敏感,仅仅观察两个年轻男人的眼神,沃尔夫娜就看出了端倪。

“是!”秦北洋用俄语回答,“感人至深,简直催泪。”

看完永乐年间的爱情故事,小郡王把注意力转回到传国玉玺,贪婪地摸了又摸,好像要把自己掌心的油脂也变成包浆。

“天可怜见!我——孛儿只斤·帖木儿,堂堂的成吉思汗直系后裔,黄金家族成员。元世祖忽必烈、元顺帝妥懽帖睦尔都是我的祖先,他们也是正统的中国皇帝。元顺帝又是传国玉玺最后一个主人,于情于理于法,我都可以继承这枚宝贝!”

“你该不是做起了皇帝梦吧?”

小郡王一本正经地回答:“北洋,我若是做了皇帝,按照我们蒙古人的习惯,必为你裂土封疆,让你成为拥有数省领地的一方诸侯,子子孙孙世袭。你说,你要哪个省?对了,你不是生在白鹿原的唐朝大墓里吗?陕西省怎么样?八百里秦川沃野,以后就跟着你姓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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