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九章 灯光(2 / 2)
与稍显混乱的其他区域不同,这里的观众全都坐姿笔直,双腿并拢,双手轻贴膝盖。
这些皇家陆军第一师的战士们,虽然与大清国的绿营都穿着绿色的衣服,但根本就是两个物种。
大丈夫当如是!
莫白想起了自己在街上听说书先生讲起过的这句话。
他已经下定了决心,无论夏先生说什么,明天的志愿填报自己一定要写参军入伍。
……
随着太阳渐渐西沉,迎新晚会正式开始。
其实很多人都不理解,这种露天集会为什么要放在夜晚。
在过去的农村,蜡烛是极其奢侈的物件。
以气死风灯为代表的马灯、煤油灯,如今在美国西部已经相当流行,但尚未正式传入中华本土。
在国内传统的庙会也好,戏班子搭台唱戏也好,都在白天举行,大晚上的又能看清个什么劲?
而且这么多人,不说拍手叫好,就是每人偶尔耳语几句,台上戏子的声音也就听不到了吧?
一直到舞台上酷炫的灯光啪地亮起,一切疑问才烟消云散。
在这个白炽灯都还没有普及的年代,这一场使用了光束灯和扩音器的视觉盛宴,绝对是超纲了的。
作为一个后世人,朱富贵很难体会到这些土著见到这一切的震撼心情。
毕竟按照朱富贵的眼光,这种灯光音效的水平不要说比肩专业的艺术晚会,就是比起他参加的那十三场婚礼都要逊色不少。
实际上,这些廉价的光束灯、气球、礼宾炮什么的,就是朱富贵从婚庆公司采购的。
那家婚庆公司还大方的送了朱富贵一套结婚照。
当朱富贵将自己和殷素素的黑白合照寄送过去的时候,那头的批图师傅还直夸小两口会玩,复古得挺彻底,十足的爵士范。
朱富贵到现在都没想明白,一个穿着几乎和“是兄弟就来砍我”同款的酷炫战甲的男人,和一个穿着殷人传统服饰,带着长长羽冠的女人,会和爵士范扯上什么关系。
大概这么说,会容易满足客户的小资情怀吧?
话说回来,穿这种衣服拍照当然不是朱富贵的主意。
他为大明国母的审美趣味感到悲哀。
而那一套合影,已经被殷素素当做最珍贵的宝物,小心翼翼的珍藏起来,放在她心爱的鹿皮枕头下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