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七章 我快不快(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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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 林鹿看了下商城,这两款特效精致的皮肤,总价值500多块。

他实在搞不懂,沈幼宜是怎么想到送他皮肤的?

嗯,回去好好问问。

这小学姐的脑回路,还挺不一般啊。

网约车走走停停,最终又在一个路口停了下来,前方好像是有追尾剐蹭事故,以至于原本不是很堵的道路瞬间堵了起来。

剐蹭双方争执不下,一个说突然变道,一个说后车追尾,都不肯挪车私了。

整条道路瞬间堵起了一条长龙。

“淦,真特娘的倒霉!”司机猛然抬起手,握住拳头狠狠地砸向方向盘,但在即将落在上面的一瞬间陡然摊开手掌。

滴。

无尽的愤懑最终只是化作了无奈,司机用力按了一下喇叭。

这一堵,又得损失几十上百块。

林鹿看了一下地图,距离静姝苑还有2公里的样子。

短短的2公里,恐怕又要堵上一个小时。

他透过玻璃看向车窗外,只要再经过两条街,就能到家了。

林鹿不想等了,他想现在就回家,去质问沈幼宜为什么给他买皮肤。

于是,

“师傅,反正快到了,我干脆走回去算了。”

“哈?走回去?”

“这还有2公里多一点的路程呢,你走回去得走多久?”司机有些不解地问道。

这么冷的天,没人愿意在室外走上半个小时。

“没事的,我不想堵在这儿了。”林鹿执意要下车,

“你放心,钱还是按先前那个算,你开下门,我先走啦!”

“哎...好吧行行行,你走吧。”司机打开了车门锁。

林鹿立刻打开车门,刺骨的寒风扑面而来,让他浑身不由得颤了颤。

他穿行在密密麻麻的车辆之中,最终找到了连通人行道的匝口,急忙跑了过去。

这样就不用翻围栏了。

风很大,林鹿穿着厚厚的大鹅外套,阻力也相当之大,所以跑起来稍微有点吃力。

但他觉得体力像是有着前所未有的轻盈,越跑越快,越跑越轻松。

才猛然想起自己可是有着最佳体魄的男人!

那么跑个2公里得要多久?

林鹿停了下来,他的心跳开始加速。

自从获得最佳体魄之后,他只是偶尔才会去健身房运动会一下,但即便是这样,肌肉纬度的增长效果也非常显著,搞得他都不敢多练,生怕一不小心练成“文弱书生”。

并且,他连长跑也没有过,体力究竟如何,他从未实际测验。

“那今天就来试一试。”林鹿活动了一下关节,扭了扭脖子。

然后在原地做出一个预备的姿势。

3,2,1,

跑!

呼呼——

林鹿瞬间弹射起步,冷风扑面而来,宛若刀割。

只有一运动起来,他才发现浑身上下充盈着力量,仅仅一分钟的时间,就从一个路口跑到了下一个路口。

两者足足相距300多米。

“都说...去见喜欢的人...”

“是要跑的。”

“那我...要是...”

“长着一对...”

“翅膀...就好了。”

“系统,这个...能安排吗?”

“小学姐啊,我真的...”

“超级...喜欢你!”林鹿大口喘着气,一路飞奔......

2公里左右的路程,7分钟不到就跑回了家里。

呼,呼,呼......

林鹿气喘吁吁,冷空气刺得他的喉咙和鼻腔有些疼痛。

他没敲门,因为他自己有钥匙。

嘎吱——

防盗门打开,客厅里的灯亮着,沙发上坐着一道倩影,正在刷手机。

林鹿见状满心欢喜。

她是在等我回家?

沈幼宜换好了睡衣,裹着外套,她听见开门声,微微扭过脑袋瞟了一眼。

“你...不是坐电梯上来的?”沈幼宜看着叉着腰喘着气的林鹿,有些疑惑地问道。

“不是。”林鹿摇头,然后走到沈幼宜的身边,脱下外套,

“我爬上来的。”

“13楼,你爬的楼梯?”沈幼宜蹙着眉头,然后把林鹿的外套稍微折了一下,放在沙发的一侧。

外套上有淡淡的酒味。

“不是,我是爬上来的。”林鹿对着窗外指了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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