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章 把我的灵魂喂给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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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鹿不太喜欢自己下厨,为了沈幼宜做饭除外。

也不太爱打扫家务,这间小两居除外。

他原本不是一个很懒惰的人,但是有了钱除外。

林鹿觉得他的每一分每一秒都应该为极度的快乐而流逝,而不是浪费在什么事都需要自己亲力亲为上。

如果不是遇见了沈幼宜,他此刻应该在南半球。

在某个美丽的海滨小镇的港湾,躺在一架定制的兰博基尼豪华游艇上,左拥右抱,享受着平静的海面和身侧汹涌的波涛。

“肉快腌好了,我去做饭。”

林鹿悄悄收回手,在沈幼宜的腰肢上猛然地戳了戳。

后者身子一颤,手里的3090显卡正在和机箱衔接呢,差点就怼在错误的地方上了。

“坏了我可不赔。”沈幼宜白了他一眼,没好气道。

“不赔不赔,不要你赔,咱俩谁跟谁。”林鹿哈哈笑道,然后又在她腰肢的另一侧戳了戳。

软软的,手感极佳。

“你很烦哎。”沈幼宜一脸的不悦,但依旧目不转睛地看着显卡和机箱的接口处,非常精细地拧上小螺丝。

整套主机套用的是某个图吧大佬的组装方案,有全套的视频详解,成体效果非常酷炫,各种光污染,但是组装的步骤也很繁琐,需要极其耐心才能装好。

“好了,我不烦你了,你好好弄,装好了今天晚上好好奖励你。”林鹿背着手说道,就像一个慈祥的老父亲审视着孩子在写作业。

做好了,好好奖励。

做不好,伸出小手挨打。

“爪巴。”沈幼宜把林鹿往沙发区外面推。

“害。”林鹿叹了口气,满脸的无奈。

看来今天已经不能再开车了,色胚无度,人家该讨厌了。

他来到厨房,将腌好的鹅肝取出。

产自鲁省,引自琺国的大鹅苗,其肝脏重量可达3斤。

林鹿买的是一斤多点的,品秩属于顶级了,这厂家的鹅肝都是直供米其林餐厅的。

林鹿他小叔以前请他吃过,那种味道他至今都难以忘怀,所以他打算今天尝试着自己做一次,满足下自己的味蕾。

肥鹅肝,顾明思义,就是脂肪肝,脂肪含量可达百分之五十以上,这也就是为什么吃起非常细腻,口感极佳的原因。

和雪花牛肉是一个道理,不过鹅肝的口感要比和牛来得更让人飘飘欲仙!

林鹿,老饕鬄了。

不过这道菜他这辈子也做不上几次。

第一,给沈幼宜做的饭都不带重样的。

第二,以后的时间里会去高端的餐厅吃,这样就节约时间了,自己又不用动手。

滋滋。

林鹿在平底锅上涂满一层橄榄油,油热之后,铺上切好的苹果片。

煎至两面金黄,取出备用。

接着继续倒入微量的橄榄油,涂平,放入切成完全一样的四块吐司面包。

去过深棕色的边角,林鹿还用筷子夹起来抖了抖,这样上面的碎屑就不会落在锅里。

他确保里面不会残留着碎屑,否则煎成面包糠糊掉,那就串味了。

先煎苹果再煎面包,苹果上就不会有小细渣。

就很细。

煎至微焦,取出备用。

林鹿看着光滑泛着油光的锅面,皱了皱眉头。

“害。”

他叹了口气,把锅放在水龙头下面,打开阀门。

嗤嗤!

屋子腾起一阵白雾。

加入洗涤剂清洗五遍,终究还是洗干净了。

接着重新倒油,单手半握平底锅,手腕轻轻翻转,泛青的油脂打着转,在每一寸深灰色的锅面留下均匀的痕迹。

他单手背在背后,虽然系着微微泛黄沾着油污的白色围裙,

但却优雅得像个绅士。

对于做饭,他有自己的理解,每一道菜就好比一次完整的买可乐。

前期的准备,到中期至关重要的食材加热,再到最后的装盘收尾,对每一个细节都要极其精细地把握。

虽然差之几秒的时间,几度的火候,几毫的糖盐,并不会对口感和味道有过多的影响。

但是林鹿非常偏执地按照着脑海中的步骤和各种数值来做饭,差一点点都不行。

他对自己很苛刻,尤其对待出自于自己手里的美食。

烹饪是一件半开放的事情,那件件事也是如此,你在每个时间点的偏差,都会造就千万般种结果,而美好的结果通常会你记忆深刻,念念不忘。

主要是回忆起来,感怀颇深。

可惜世界上没有味道记忆机,只有摄像机,只能拍片儿而不能记录自己每一次吃美食那种快感。

真的太草了。

总之,你的嘴,你的味觉,你的舌头和食道,你的神经反射弧,都是你的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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