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舞会(1 / 2)

加入书签

安铂馆里的气氛古怪,每个人都在佯装镇定,可所有人的目光还是不住的投向大厅餐桌尽头的那对室友,或者说那个男孩。</p>

在场的每个混血种都穿着的光鲜亮丽,龙血的加持让他们无论是五官还是气质都流露出非人的吸引力来,与他们相比,路明非就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瘦弱男孩。</p>

“刚刚他是怎么把安德森打出去的?我压根看不见他的动作啊。”</p>

“是时间零啊,据说他是校长流落在外的私生子,他们连言灵都一模一样。”</p>

“天哪,校长居然有这种私生子,校长在我心里的地位降低了。”</p>

“据说他是穷苦人家的孩子,从小被人寄养,所以脑子才会……”</p>

即使说话者有意压低了声音,但这些话路明非其实也听得见,只是懒得计较罢了。</p>

芬格尔也没有因为路明非忽然动手就离他而去,实际上如果不是他努力的活跃气氛,现场的氛围会更加尴尬。</p>

两个人充分发挥了吃货风格,坐在餐桌的角落大快朵颐。</p>

凯撒是個大方的主人,他不但准备了丰盛精致的自主菜肴,还为在座的每一位宾客都准备了一只澳洲龙虾,这些浑身赤红的大家伙趴在冰上,后背打开,露出一身晶莹的白肉,着实令人心动不已。</p>

一身白色西装,面容如同古希腊雕塑一般英俊的凯撒悄无声息的走到路明非身边坐下,语气彬彬有礼:</p>

“路明非,我对我们学生会成员的失礼感到抱歉。”</p>

路明非头也不抬,应答道:</p>

“没关系,下不为例就好了。”</p>

“但你不觉得因为一个小小的挑衅,就把一个男人的尊严踩在地上有点过分吗?”</p>

凯撒直视路明非。</p>

他并不是容忍不了世界上存在比他血统更强的人,也不是鄙夷路明非的精神状态或者心理素质,而是他讨厌路明非的态度。</p>

在凯撒看来,路明非把原本所有人都应该在乎的东西,例如人的尊严,人的生命,看做是不值一提的东西。</p>

正是因为如此,他才会在“自由一日”时选择以从自己身上拔枪的方式来羞辱自己;才会在所有人都为了拯救执行人员而努力时自由散漫;才会在只是别人挑衅他一下时他就大肆羞辱别人。</p>

凯撒早就知道自己不是路明非的对手,起码正面作战时不是,但他从没想过因此隐藏自己的真实想法。</p>

他可以接受路明非接下来忽然暴起,让他在众目睽睽之下大丢面子,但是他不能接受自己因为惧怕路明非的武力而对他的行为视若无睹,当一只该死的鸵鸟。</p>

这才是他内心中的尊严与骄傲。</p>

此时,整个安铂馆里所有的目光都汇集了过来,这让原本吃的正香的芬格尔的动作都慢了下来。</p>

凯撒毕竟是请客吃饭的东道主,路明非将手里的鹅肝放下,抬头看着他,此时凯撒天蓝色的眼睛中仿佛结了一层薄冰。</p>

路明非斟酌了一下:</p>

“嗯……我觉得还好吧,毕竟是他先挑衅我的嘛。”</p>

凯撒眼中怒意更盛:</p>

“你本可以……”</p>

这时,安铂馆二楼一名戴着白手套的学生会干部忽然摇了摇手中的黄铜小铃。</p>try{ggauto();} catch(ex){}

随着清悦铃声的响起,二楼一侧的深红色幕布忽然拉开,一支小型乐队原本隐藏其后。</p>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