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7 瓜分三千万元(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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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还能说什么呢?近几天,很多同志出于关心的角度,做了我的思想工作,希望我愉快接受复议决定,不提什么看法。《乡+村+小+说+网 手#机*阅#读 》按理来说,既然是错判,开除了一年党籍撤掉了职务,*后还留个警告,于情于理都讲不通讲不过去。就算有点违反了党的“要讲真话言行一致”的规定,那整错他的人违反的不是更多吗?难道,对方就没有任何处分?且不说他反映的问题的出发点和效果都是帮了党组织的忙,就拿他被蒙冤挨整这一点来说,难道不应该完全彻底地平反吗?

这个问题,余建强和吴中有说过。吴中有也不好怎么说,只劝他得饶人处且饶人,不再生出事端,尽快平息事件。能有这么一个结果,是莫大的胜利。要他相信,总有一天,腐败分子会受到惩处的。

余建强提起笔,郑重地在决定书上写道:感谢中纪委及省、市纪委为复查作出的所有努力,感谢中央首长和伟大的党,我完全同意这个决定。今后,我一定要努力工作,多做贡献,以实际行动报答党中央对我的关怀。

余建强事件的顺利解决,让隆省长发现了吴中有的过人之处,懂得哪个时候进哪个时候退,是个官场操盘手,自然更加信任他。吴中有已经感知到了,他很为这种信任高兴。

见时机成熟,他拿着刘小平写的那张申请贷款的报告,请隆省长签字。

这个事情谭露已经弄过,隆省长只略略看了看,便签了字,还说:“小吴,这个事本是小谭负责的,现在他走了,就由你去落实。”

吴中有拿着这个申请报告,看了下,心头窃喜。下班后,他急忙打电话告知刘小平,说:“申请贷款的报告省长已经签了意见,接下来怎么办?”

刘小平说:“这个报告虽然是以烟厂的名义打的,可不能给烟厂,到了张红剑那里,那这钱就出不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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