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百八十二章不速之客(上)(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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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于大西北的干燥暴热,远在千里之外的温莎小镇,因为受到温带海洋性气候影响,一年四季温和湿润,哪怕到了炎热的夏季,最高温度也不会超过32度,凉爽宜人,是度假定居的绝佳选择。

一家图书馆坐落在泰晤士河岸边,静谧肃穆。

钱大宝翻看着一本卢梭所写的名著《忏悔录》,专注而认真,阳光洒在这名命运多舛的年轻人身上,似乎披上了一层金闪闪的外衣。翻看完一页,钱大宝抬起头,揉了揉眉心,反复咀嚼着字句含义。

《忏悔录》之所以被称作名著,当然有迹可循,这本书记录了卢梭五十多年的凄苦人生,反映了当时社会风气、人心世俗、社会发展,字字如刀,闪烁着毫不留情的锋芒,开篇即显示出震撼人心的力量。但这种需要深思的文字和哲学理念,并非一位年轻人能够轻易读懂,在没有丰富的阅历之前,需要揣摩,需要思考,需要辨别,是一件很伤神的苦差事。

“累了就歇会吧,伤脑比伤身体还难调养。”旁边的钱天瑜温柔说道。

“姐,我不累。”

钱大宝挤出一个微笑回应道:“以前很讨厌这种世界名著,看起来总觉得枯燥乏味,咱爸每次逼我读的时候,我都会偷偷摸摸换成漫画,一下午的时间,很容易打发。现在总算能看进去了,你就别再拦着了。”

随着时间的流逝,父亲离世的悲痛已经渐渐冲淡。每次提及钱宗望,虽然心中还有隐隐刺痛的感觉,但终究不像初次听闻时撕心裂肺,钱大宝和钱天瑜也能以平常心来对待,时而拿父亲来缅怀,也是祭奠的一种最佳方式。

钱大宝从吝啬油滑的富二代,变为懂事勤奋的大学生,钱天瑜看在眼里,喜在心底,上天从钱家夺走了一位商界叱咤风云的钱宗望,又送来了一位孺子可教的钱大宝,这对于钱天瑜而言,确实是变相的安慰。

“你小时候淘气,不听话,考试经常不及格,可咱爸却说你能继承他的衣钵,或许能够更上一层楼。起初我不信,觉得咱爸重男轻女,信口开河罢了,现在慢慢发现,你跟咱爸年轻时很像,都有一种吃苦耐劳的本质,这是成功的必备要素,也是一个优秀男人的特征。”钱天瑜望着弟弟,眼中闪烁着骄傲的光芒。

“我觉得咱爸是怕你嫁妆要的太多,特意把我夸得像朵花,为了堵你的口,如果把咱爸半辈子积蓄的一半送给外人,恐怕他老人家气都能气疯了。我以前那样,好吃懒做,不学习不用功,谁能看的上眼啊。”钱大宝微笑道。

如果赵凤声在场,恐怕无法辨别出暴瘦几十斤的年轻人正是以前的抠门富二代,或许只能从圆润的嘴角中,感受到那一丝丝熟悉。

“你把咱爸的格局想的太小了。”

钱天瑜含笑摇了摇头,“我下午要去办点事,有一家生物科技公司正在寻找投资,RUDD约我跟他们负责人见一面,或许晚上才能回家,你自己回学校吃饭,不用等我。”

钱天瑜在留学时,就靠钱宗望的赞助,跟同学RUDD合伙开办了一家风投公司,虽然只占据了一小部分股份,但随着公司越做越大,钱天瑜的身家水涨船高,就算没有父亲的遗产,也能衣食无忧过完后半生。

“姐,RUDD好像对你有意思哦。”钱大宝狡黠笑道。

“别瞎说,我跟他是正常的同事关系。”钱天瑜一本正经辩解道。

“RUDD上次送你回家,左手鲜花,右手钻戒,我都看到了。可他没有下跪求婚,这是为什么呢?”钱大宝挤眼道,颇有些桃园街的痞子风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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