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零四章说是小兵对小卒 生死战令人起敬(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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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错,就是‘天鹰夺命十三爪’,这爪法是共有十三式,每式十三招,而且可以每个招式的变化再次组合使出,几千招之内绝对不会重复,可谓千变万化,层出不穷啊!果然不凡,厉害厉害啊!“苏百地由衷的说道。

“不错,师弟,我也认出来了,正是‘天鹰夺命十三爪’,江湖上失传已久的那套爪法,他怎么会使这套爪法啊?奇怪,奇怪!”秦百损说道。

“那黑手魔尊会不会有危险啊,这第一场,我们可不能输啊!”李天才担心的问道。

“半斤八两,大供奉别小看了仲天,毕竟也是成名已久的老怪物,没那么容易输,刚才这人讥笑仲天的境界没到大黑天,他自己何尝不是,也没到天鹰的境界,不过也是山鹰的境界,否则,仲天早输了,就算他练到大黑天,也不是天鹰境界十三爪的对手。依老夫看,这两人谁也奈何不了谁,硬拼之下,也是个伯仲之间,两败俱伤在所难免,输是输不了的!”苏百地淡淡的说到,“还是小看了他们,也低估了他们,他们从哪里找来这么一个帮手?我们在消息方面还是要加强啊,已经吃了那么多次消息不准的亏,这次拿下木河城之后,我们必须在消息这方面花上大力气才行。”

“苏老所言极是,这人是谁,我们都不知道,从哪里冒出这么一号人啊,江湖上闻所未闻啊!”李天才回道。

场中的两人已经不知道互换了多少招了,估计起码也有五百多招了,这时候的两人已经不是切磋了,可谓是以命相搏了。因为他们彼此之间都很清楚,这是双方的第一场较量,不但关乎自己的颜面,还关乎着双方的士气,因此都不容有失,不管是谁败了,这后果对于双方士气的打击都是致命的。因此两人几乎都将功力提到了极致,掌爪交错,劲气纵横,有好几次仲天的双掌几乎已经印上了童百岁的前胸,而童百岁的一双粉金碎石的双爪,也堪堪抓到了仲天的衣袂,在仲天的衣服上留下了几道口子。看来,童百岁稍微比仲天高了那么一点点,也就是那么一点点而已,想要毫发无伤的战胜仲天,几乎也是不可能的事儿。

“凤大侠,照这样打下去,怕是个两败俱伤的局面啊!”赵长生担心的问道,“您看,是不是出言劝一下啊?”

“赵殿主,不可,这是双方的第一场生死之战,出言相劝就意味着我们认输,这对于我方的士气打击太大了,我们不能输,也输不起,即使是个两败俱伤的局面,也比认输强!”刘安国说道。

“可是照这样下去,童右使不死也要重伤啊,弄不好就要同归于尽啊,他们已经是以命相搏了啊!”赵长生再次劝道。

“赵殿主,你不必再劝了,这是我们的使命,自从加入了安天门那刻起,我们即使死了,也不能忘记我们的使命,剿灭江湖邪派,维护江湖和平,就是我们的使命。上一次的龙湖雪峰之战,安天门的安天使们,除了逍遥使和安天左使之外虽然悉数战死,却以自己的生命为代价,换来了江湖几十年的太平,到了我们这一代,虽然武功不如上一代了,但是热血依然在,使命依然在!”刘安国斩钉截铁的说道,眼中依然看着场中,紧张中却透露着坚毅!

刘安国的一番话,说的不但自己是热血沸腾,也把己方说的肃然起敬。而苏百地这边,因为离的较远,加之场上劲气纵横,动静不小,却一点儿都没听到。

场中的两个人以命相搏几乎到了生死的边缘,越打越凶险,童百岁已经中了两掌,虽然没有什么大碍,但是动作也没有了先前的潇洒自如。但是爪上的劲风却是有增无减。

而仲天也好不到哪里去,起码挨了几爪,虽然都是皮肉伤,但却也是鲜血横飞,尤其脸上挨的那一爪,五道血痕清晰可见,一双肉掌速度也慢了不少,但是力道却是在慢慢加大。

突然,场中的两个人均是一声大喝,一分开之后,几乎以闪电的速度再次扑向了对方,童百岁率先赶到,双爪也更快,双双插进了仲天的胸膛,而仲天也不慢,一双肉掌也前后不差多少,印在了童百岁的前胸。

两人各自一声闷哼,各自倒飞了出去,双双在空中翻了几个跟头,都倒退了几步,勉强的站住了,童百岁站定之后,哇的吐出一大口黑血,脸色如金纸一般,毫无血色。而仲天更惨,虽然也还站着,但是却摇摇欲坠,也吐了一大口血,胸口的十个小洞,虽然不深,鲜血却汩汩的流个不停,看来童百岁的一双爪,不但抓进了他的胸膛,造成了外伤,还震伤了他的内腑。就这样,两个人你看着我,我看着你,谁也无力再次发动攻击。

“呵呵,果然是小兵和小卒,还是个半斤八两啊!你没输,但我也没赢。”童百岁说完,仲天想说话反击,却是连说话的力气几乎都提不起了,只能恶狠狠的看了童百岁一眼。童百岁想再次出言讥讽,但发现自己何尝不是如此,一丝一毫的力气也再难以提起,也只能抱以同样的眼神回敬仲天,还带着那么一丝不屑,片刻之后,两个人谁也坚持不住了,再也无力站着了,几乎在同一时间双双倒了下去,就在倒下去那一刹那,童百岁的脸上还几乎写满笑容和不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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