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梅花鹿引路(1)(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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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辉是无神论者,信科学信自己,绝不信那些国产的抑或进口的牛鬼蛇神。《乡+村+小+说+网 手#机*阅#读 》至于梦这玩二吗,不管梦到什么内容,好的坏的洛辉皆一笑置之,是以他根本就没把这个梦放在心上。

翌日晨练完早餐毕,把该带的东西装备好,洛辉和高歌出发了。三个小家伙都想跟着一起去。妞妞就不用说了,她去只会成为累赘。至于小黑小白吗,等它们长大了,打猎这等事情洛辉肯定会带上它们的。

高歌打头,他的背上背着个用皮革制的袋子。

袋子装着的正是打猎的家伙,两张弯弓,三四十支箭矢。这两张弓的弓身都是用铁树制成,虽然制成到现在已有十几年的时间了,但高老头平素保养得当,再加上铁树本身木质就极佳,所以到现在两张铁木的弓身仍然很是光洁,韧性十足,弹力十足。

弓弦是用生牛皮制成,这可是制作弓弦的最佳材料,经久而耐用。

总而言之,这是两张非常不错的弓,它们是高歌在十几年前,亲手制作而成。

正所谓靠山吃山,高家村两面皆山,湖对面亦山,山林子里各种野兽又多,所以在以前,村子里绝大部分的人家都是猎户,绝大部分的男人都是猎人,其中就包括高歌。

那时的高歌是个相当出色的猎人,打到的野兔狍子这些小野兽就不用多说了,就连毙在他手下的野猪都有好几头,他甚至在一群豺狼的围困之下,安全脱险。

十几年前,政府出了禁止打猎的禁令,并收缴了猎户们的打猎工具,从此高家村再无猎户再无猎人。高老头偷偷地把自己的爱弓爱箭给藏了起来,一直到今天。当然,暗地里悄悄下夹子打猎的村民,还是有的。

“老伯,今天我们去哪座山?”洛辉背着干粮水壶跟在后面问道。

“呶,去那座山喽。”高歌指了指村南那边。

村南那边那座山雄壮巍峨而苍茫,它的名字很牛气亦很俗气,叫飞龙山。而高家村,不过是飞龙山脚下近百村落中比较偏僻的一个罢了。

飞龙山方圆有将近百几十公里,最高一座山峰的海拔达到二千多米。它是国家级森林公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但一直未曾开发。没开发其实是件好事,真正保护动物植物,最好的方法就是不要去打扰它们。而所谓的开发,才是对它们最大的伤害!

飞龙山的野兽品种非常丰富,其中还包括那些大型食肉凶兽,如豺、狼、豹、虎、熊、大蟒等。时光回过去二三十年,这些凶兽非常多,活动异常频繁,甚至还常有进村叨畜伤人的事情发生。后来随着无所不用其极、肆无忌惮的捕猎,生态、自然环境的日益破坏,这些凶兽越来越少,越来越少,幸存下来的全跑到山脉深处去了。

穿过村庄,走过一片庄稼地,两人进入了山脚下的树林子里。

直到进入林子里,高歌才把弓箭从牛皮袋子里取下来,虽然不担心村民们会去报官,可太明目张胆了也不好不是。

“来小辉,这副弓箭是你的,拿着。”高歌把一张弓一个箭囊递给洛辉。

“嘿,好咧。”洛辉喜孜孜地接过来,爱不释手地观赏把玩着。

这弓有些沉重压手,可见铁木的质地的确非凡。而箭囊是用皮革制成,十几年了除了斑驳的岁月痕迹外,牢固依旧。箭囊里面有十几支箭矢,这些箭矢箭身笔直,是用生长多年的野烟竹的根端削制而成。

箭矢的箭头由生铁制成,箭尖如刺,箭刃锋利,艳阳下寒光点点,散发着少许肃杀之气。箭支的尾部夹着一根羽毛,这根羽毛是起到一个平衡作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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