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4.出来混总是要还的(1 / 2)
面包车在路上一直颠簸着,走的应该不是公路。
具体往哪里去,赵鑫磊根本闹不清楚。
到了这一步,他也就不在乎了。
这辈子,该做的恶差不多都做过了,该享受的也都享受了,他已经不怕死了。只是,他得保住老婆孩子,他得留个后,证明他曾经来过这个世界。
老婆是他还是个不出名的小痞子的时候,有一次到市一中去玩,看上的。那时候她恰巧坐在一间教室靠窗子的地方,恰巧被他看见了。
他迷上了这个那时候还在上高三,不满十八岁的小姑娘。
他追的她无处躲藏,连学都不敢上,最终还是没躲过他的魔爪,被他据为己有。
老婆品学兼优,是可以考上大学的料。结果却不得不放弃了一切,早早给他当了老婆。
为这个,岳父母家到现在也不认他这个女婿,连闺女都不认了。
最关键的是,他强行占有老婆的时候,老婆是真的黄花大闺女。这是他这辈子唯一体验过的女儿身,其余都是残花败柳。
有时候突然良心发现,他也会觉得,这辈子挺对不起老婆的。所以,他这辈子唯一心疼的,也只有他老婆,连父母都不如老婆重要。
他爹对他唯一的教育方式,就是打,狠狠地打。
第一次偷人家东西,是在他十四岁的时候。那时候他们家住的,还是厂里宿舍的平房。他偷了邻居家男人的皮鞋,拿去换钱了。
事情败露以后,他爹用皮绳把他吊在房梁上,皮带都抽断了。
再后来,他因为在公交车上偷盗,被拘留了十五天,学校把他给开除了。
那一次,他爹把他用麻绳捆结实了,拿烧红的捅条烫他的大腿。
撕心裂肺的痛啊,痛里带着冒气的蓝烟和焦糊味。
这些挨打的痛处,并没有改变他什么。他从里面唯一学到的经验,就是要有强壮的身体。他爹比他强壮,他打不过他爹,所以要挨他爹的修理。
后来,他渐渐强壮,他爹渐渐老去,打他不过了,他无论做什么,他爹都不再多说一句话了。
这个切身体会,也再次证明了他的经验的正确性。
这世界,想得到什么,就得比别人强,比别人狠。只有这样,别人才不敢和他抢,他想要的东西,才会属于他。
老婆就是这么抢来的。
同样,人家比他强,他就得服人家,要不然就会像他小时候挨他爹揍一样,让人家给白白收拾了。
司老大比他厉害,他就得服,甘愿给他当小弟。
高崎也比他厉害,他也得服。为了个按摩女,高崎让他拿五千块,他就得乖乖拿。
外乡人比他狠,他也得服。乖乖送上门去,让人家狂虐,连老婆都得让人家白玩。
这都是因为他不如人家,他得忍着。有一天他比人家强了,他可以再把这个仇报回来。这就是他的所谓君子报仇,十年不晚。
如今,落到高崎手里,他只能见机行事。司老大他不敢出卖,因为这家伙比高崎还黑还狠。那就只有自己扛着了,大不了把自己这条命搭进去。
面包车在路上颠了差不多有一个小时,终于不动了。然后,就是老虎和梁超这俩壮汉,把他从车里弄出来,几乎是脚不沾地的拖着他进了一个地方。
赵迷糊把他头上的东西弄下来,周围仍旧是黑乎乎的,什么也看不清。
不知是老虎还是梁超,打开了手电,手电用红布蒙着,这样手电不会照亮远处,只会让周围的景物显出模糊的影子。
赵鑫磊观察一下四周,好像是一个不大的房间,周围的墙壁是水泥的,挺粗犷的那种,像是浇筑的,有些破败。
屋里不冷,至少比外面暖和的多,有个十来度的样子,空气里有一股子霉味。
梁超打着蒙了红布的手电,照了照墙角,对赵鑫磊说:“去那个墙角坐着,困了就睡觉。”住一下又警告他,“别打逃跑的主意。外面有狼,没准儿还有豹子,小心给它们当了口粮!”
赵鑫磊就求梁超说:“那你把我手上的绳子给解了吧?”
赵迷糊就在他身后说话了。
“想什么呢?你地龙是个什么角色以为我们弟兄不知道?”他就吩咐梁超,“让他坐下,把他脚也给绑上。这家伙狡猾地狠!”
赵鑫磊坐在墙角上,梁超和老虎一边一个坐在他身边,赵迷糊则坐在刚才进来的地方,守着出口。
“我晚上还没吃饭呢。”赵鑫磊就嘟囔说,“你们谁带着饭了,给我点行不?”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