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五十六章 审案(七)(为书友艺欣求月打赏加更)(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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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长华就利用这么短暂的时间,潜入白小伶房中,杀死了她,然后回到厨房中,等着我去救他。

这就是整个凶杀案的全部过程。”林创说道。

林创把话说完,所有人都目瞪口呆——当然,钟庆和、周长华和高三妹除外。

钟庆和不停地眨巴着眼,似乎在思索着什么。

周长华面带冷笑,高三妹则是一副哭笑不得的表情。

二人都没有辩解,他们知道,会有人出头的。

整个案情虽然听起来合情合理,但很多地方缺乏证据支持,不足以服众。

“林大哥,你刚才所说,我怎么听着像是自说自话呢?明摆着钟大叔、全大哥和明大哥都有作案可能,而且都没有证人。相反,周师傅和三妹姐十点之后都跟你在一起,你就是他们的证人,为什么要怀疑他们呢?”

朱幼山问道。

这孩子很有礼貌,没有少爷架子。

就算对已经被列为重大嫌疑人的周长华和高三妹,也仍是“哥哥”长,“姐姐”短的叫。

对这一点,林创非常满意。

“幼山这话算是问到点子上了。”林创赞赏地点点头,道:“对,你说的对,钟庆和、全林、明恒义都没有证据证明自己那个时间段不在案发现场,而周长华和高三妹却有。

可是,你想过没有,什么人才会在行凶之前,给自己找好证人,以证明自己没有作案可能?毫无疑问,只有凶手才会这么做,好人是不会这么做的!

想到这一点,还得感谢明恒义,是他无意间的一句话提醒我。

刚才我审问他的时候,他说‘要是早知道有这事,我怎么也得找个人给自己证明啊’。

当时我就心中一动,是啊,凶手在行凶之前,怎么会不给自己找个证明人呢?除非杀人是临时起意,没有事先策划。

显然,白小伶被杀绝不是临时起意,所以,凶手一定会给自己找个证明人。

而找证明人,有哪个人比我还合适呢?因为凶手已经知道我是来查案的了,让查案者当证明人,这可是个天才的想法啊。

于是,我就怀疑上了周长华和高三妹。

顺着这个思路推理下去,这才霍然开朗。”林创答道。

“林大哥,让你当证明当然最好,我就纳闷,他们是怎么做到的呢?”朱幼山问道。

“问得好。

这俩人为了让我当他们的证明人,也是费尽了心机啊。

这个院子里一共住着七个人,白小伶是被杀对象,不用考虑。

全林下半夜值夜,饭后就会睡觉,他也不用考虑。

那么,需要考虑的就只有我、钟庆和和明恒义三个人了。

为了让另外两个人在事发时不出门,周长华是这么安排的。

第一,利用白小伶把明恒义给催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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