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六章 盲人叔叔(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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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月八日,是高考的第二天,也是最后一天。《乡+村+小+说+网 手#机*阅#读 》

对于高三的莘莘学子来说,这是一个异常难忘的日子,十几年的寒窗苦读,终于来到了这个人生路口。曾几何时,望着蓝天白云,遥想什么是高考,它距离自己究竟有多远?多少日子里,魂牵梦绕,想着高考来了我怎么办?如果考不上理想的大学,辜负了父母的期望浪费了老师的心血,又该怎么办?

你有多少次,在那寂寥无声的夜里,因它的存在,而一梦惊醒。

高考,它就像一座挡在学子面前的大山,没有愚公移山的精神,便难以跨越它,欣赏到山后的风景。当然,也有些人能够独辟蹊径,绕过这座山,但那类人,毕竟少之又少。

从某种意义上说,高考是一种生活,也是你我的宿命,面对它,要有面对强奸的觉悟,与其拼命抵抗,不如尽情享受!

早上十点,一辆客机降落在了白沙黄圩国际机场,叶翔走下了飞机。

叶翔昨天和唐牧谣道别后,并没有立刻返回白沙市,而是留在了深圳。他悄悄溜进星光大剧院,然后在那里呆了一个晚上。

昨晚,月如水镜,夜色很美,叶翔坐在空荡荡的观众席上,静静的看着舞台,想象着那场演唱会开始后,唐牧谣在那片星光璀璨的地方放声歌唱,台下万众欢呼的情景。

没有看她的演唱会。是叶翔心中一份挥之不去的遗憾,他在心中暗暗发誓:牧谣,下一次,下一次我一定从头到尾坐在观众席,看你的演唱会,再说谎骗你,那我就是小狗了。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叶翔发现,那个女人,让他有些着魔了。

今天,叶翔的装扮和昨天一样,一身衣服,是唐牧谣给他买的那套。如果说唯一不同的地方,就是叶翔现在脸上戴上了一副墨镜,这副墨镜很大很黑,是上飞机前一个搞推销的卖给他的。

叶翔之所以买下它,有两个原因,第一个原因是,他觉得那个卖东西的小伙子胆子挺大的,竟然敢在机场搞推销,而且看上的第一个顾客偏偏是自己。算起来,这也是缘分一场,叶翔是修道中人,理应顺应这份天缘;第二个原因是,叶翔觉得这副墨镜看起来也挺拉风的,尤其是戴上后,他自我感觉超好,就跟大明星一样,由内自外散发着星光。

叶翔走出机场大厅后,便打了辆的士,然后直奔白沙市第一中学。

由于现在是高考期间,所以路面管制得很严,四处都能看到交警维持秩序。尤其是通往几个高考地点的道路,车子特别多。叶翔距离白沙一中还有百来米,便远远看见校门口被学生家长挤得水泄不通,至于道路两旁停着的车辆,已经排成了长龙。

这种情况下,让司机开过去,还不如自己走过去。叶翔叫司机在十字路口前停下,随后,便下了车。

此时,叶翔正准备过马路,忽然,一个背着灰太狼书包的小孩跑过来,牵住了他的手。

叶翔望向身边可爱的小胖子,问道:“小朋友,你在干什么呢?”

叶翔曾经看过一部电视剧,剧情是这样的:一个走失的小孩,在大街上看到了一个男人,然后跑过去牵着那个男人的手,不停叫道“爸爸爸爸”,后来那个小孩的漂亮妈妈找了过来,发现那个男人和自己死去的老公长得好像。几声寒暄之后,他们便认识了,在缘分的安排以及命运的捉弄之下,他们之间经历了一些难忘的事情,最后,那个男人和那个女人相爱了,他们组成一个家庭,幸福的生活在了一起。

想到这个剧情,再看看眼下的情形,叶翔最终得出了一个结论:我今天有艳遇。

“叔叔,我来扶你过马路吧。”小朋友用天真的语气说道。这声童言,也在第一时间宣告叶翔的艳遇梦,碎了。

叶翔尴尬笑了笑,道:“叔叔能走,不用你扶。”

“叔叔不要客气,老师说过,助人为乐的孩子才是好孩子。叔叔眼睛看不见,自然需要人扶,就让我来扶你过马路吧。”

“什么?眼睛看不见?”

“是啊,叔叔戴着墨镜,样子就和老师说的盲人叔叔一样。只不过你比一般盲人叔叔还要可怜,只有墨镜,却没有拐杖。”

叶翔听后,心里的第一个想法就是伸出双手,按在眼前这个小胖子的脸蛋上,使劲揉啊捏呀。但最终,他并没有那么做,而摸了摸小胖子的头,道:“真是个好孩子,好吧,你就扶叔叔过马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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